咸宁咸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和到户产业奖补政策!
2023-08-18 16:05:1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20
近日,湖北咸宁咸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咸安政规〔2023〕2号),新型经营主体和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给予奖补。那么,咸宁咸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和到户产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大家跟着农交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咸宁咸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和到户产业奖补政策
1、对当年新认证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机产品、绿色食品的组织或新型经营主体,每获得一个产品认证,分别给予10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农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示范乡镇,给予5万元奖励。
2、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生产和庭院经济奖补
(1)种植项目: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1亩以上的(含1亩),每亩补贴200元;种植油料、药材等经济作物,蔬菜、果类等1亩以上的(含1亩),每亩补贴300元。
(2)养殖项目:生猪每头补贴500元;牛每只补贴1000元;羊每只补贴300元;年养殖家禽20只以上的,每只补贴10元。
每户扶持对象全年一次性补贴累加总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经认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上年度低于1万元的可超过1000元,但不超过2000元(含2000元)。
3、新型经营主体新发展特色产业奖补
(1)新建茶园或连片改造老茶园30亩以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50%,且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年增收不少于1500元的,新建茶园每亩奖补1500元(其中符合区农业农村局奖补标准的,区农业农村局每亩奖补600元),改造老茶园每亩奖补500元。
(2)新建油茶100亩以上,造林苗木有“三证一签”,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占比不少于50%,且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年增收不少于500元的,每亩奖补1000元。
(3)新建中药材基地或改造老基地50亩以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50%,且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年增收不少于500元的,新建一年期药材每亩奖补500元,多年期药材每亩奖补1000元(乔木类药材和栀子每亩奖补400元),套种按80%计补,老基地改造每亩奖补300元。
(4)新发展蔬菜连片面积20亩以上,带动农户不少于10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50%,且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年增收不少于500元的,每亩奖补500元。
(5)新发展苎麻连片面积50亩以上,带动农户不少于6户。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50%,且脱贫户、监测户每户年增收不少于500元的,奖励剥麻机一台,每亩奖补500元。
以上各类型产业项目,每个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每年不超过5万元。
4、联农带农富农经营主体奖补
(1)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监测户5人(含)以上就业,并签订就业务工协议,年发放脱贫户、监测户工资总额10000元以上,按工资总额的15%进行奖补,每个经营主体每年奖补不超过1万元。
经认定的帮扶车间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务工人数不少于上一年度,按脱贫劳动力年增收不低于2000元的人数,每带动一人奖补1000元。
(2)经营主体开展订单生产,收购、销售区内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当年订单收购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进行奖补,每个新型经营主体奖补不超过3万元。
5、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
由区级行业部门组织,并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经营主体参加国家级(省外)、省级、市级、区级农产品展销活动,每次每家分别奖补1500元、1000元、500元、500元。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咸宁咸安区2023年新型经营主体和到户产业奖补政策的介绍,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