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以问题为导向高质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2020-07-28 14:59:05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阅读量:734
泰安市3775个村(居)全部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共计清查核实集体资产335.3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6.46亿元),负债203.47亿元,资源922.25万亩。到2019年底,已完成改革并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居)3691个,占有改革任务村(居)总数的99.8%。其中,3617个村(居)完成农业农村部系统登记赋码,3267个村(居)向集体组织成员颁发了股权证书。该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促工作提升,高质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抓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各级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三农”工作特别是实施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委、政府日程安排,周密部署、高位推进。工作中,坚持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起上下联动、横向合作的工作机制。该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26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县、乡两级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级特别是乡镇都把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人员调整充实到经管部门,组建了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为改革提供了坚强人员保障。各村(居)也都按要求成立了改革专班,积极稳妥开展改革工作。
二、抓顶层设计,政策制定明确。改革中,该市注重顶层设计,用正确理论指导工作实践,避免了走弯路。宏观上,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意见》。微观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出台了长达20多页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基层关注且难以把握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增强了改革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使改革有章可循。如在清产核资环节,普遍采取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综合评估方式,确定资产价格,降低改革成本;但对资产量大、信访问题突出的村,则宜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增强工作说服力。在成员认定上,提出了“因村制宜、一村一策”的认定办法和“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从宽确认成员”的基本精神,并列举出了30多种符合成员标准的情形,为成员认定提供了有益参考和遵循。如一些城中村,考虑到人员情况复杂,将把改革时点提前到第一轮土地承包即1985年前后,将成员范围基本锁定在带地入社的村民身上,较好地维护了原住居民的利益。在资产量化上,凡是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首先量化经营性资产,对没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居)则用总资产来量化,实现了所有村(居)能改尽改。在股权设置上,设不设集体股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提倡不设置集体股,只设成员股,确保改革的彻底性;对未设集体股的,则提取不超过30%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成员股设置中,有的只设置基本股,实行每人一股制;有的设置了劳龄股、村龄股等,丰富了股权形式;有的集体资源丰富,专门设置资源股,按面积进行量化。在股权管理上,充分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倡股权静态管理模式;但对群众一时难以接受的,则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一般控制在3-5年,避免调整过于频繁。
三、抓民主监督,程序履行严谨。为确保改革质量,该市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坚持民主程序,增强民主监督,提高改革透明度。对改革的每个环节,改革村(居)都能够严格履行“干部提议、会议讨论、成员(代表)签字认可”的工作程序,尤其是强调清产核资和成员认定结果要在村内显著位置连续公开5个工作日以上,确保改革全过程公开公正。各村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成员构成,既有现任村小组长和党员代表,还有退休老干部和群众代表,使得清产核资结果更有说服力。在成员认定时,首先要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改革小组制定的标准进行讨论表决,使其符合绝多大数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然后再逐户对家庭成员进行调查摸底,对照标准进行筛选,最终由群众签字确认。签字环节是重中重,严禁代签、漏签。有的地方,不仅成员本人要进行签字确认,而且未确认为成员的也要签字,表明其认同成员认定结果。改革期间,各地还普遍留存了影像照片资料,详细记录下改革过程。这一系列严谨细致的工作程序,有效确保了改革质量,使改革经得住历史检验。
四、抓关键节点,措施落实有力。为确保改革扎实推进,该市突出抓好四个关键节点的工作。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培养改革的“明白人”。市、县、乡三级都围绕产权改革的任务、内容、方法等,层层开展培训,明晰政策要求。全市累计举办培训班140期,培训17000多人次,为高质量开展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二是打造样板典型,培树改革的“示范村”。积极做好产权改革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相结合的文章,每个乡镇都打造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培树3-5个程序履行严谨、档案管理规范、改革成效显著“示范村”,使其成为当地改革的榜样,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在档案整理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内容到形式,充分体现“真实、齐全、规范”的特点,并令人耳目一新。三是完善督导考核,形成改革的“推动力”。市、县两级都实行了严格的“月调度、季通报和年中(终)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督导调度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掌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2017年、2018年以及今年上半年的检查考核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计检查方案,从县(市、区)经管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考核排名一并通报给县级党委、政府,极大地提升了各级对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制定问题清单,把准改革的“着力点”。该市在每次督导检查或调研后,都会以问题为导向,逐个梳理发现的问题,并认真整理成问题清单,同时提出整改要求,然后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发放到工作人员手中,让他们边对照、边整改。这一做法,真正实现了改革工作“边查边纠边提升”的目的,将改革质量保持在了较高水平。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促进了集体和群众“双增收”。自去年以来,该市就把“三资”集中清理作为清产核资工作的延伸和拓展,积极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对个别地方无序滥用、无偿霸占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进行严肃清理。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762个村完成“三资”集中清理工作,纠正不合理或未履行合同10944件,收回账款2.25亿元,新清理出房屋、院落76.5万平方米,机动地、“四荒”地等12.3万亩,宅基地8315亩。随着改革深入,该市实现按股分红的村(居)达到210个,累计分红3000多万元,农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成果。
>>推荐:泰安市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