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拆迁村名单2023年最新出炉!拆迁补偿标准多少?
2023-05-30 10:41:0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33307
2023年5月18日-29日,睢宁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则拟征收土地公告、9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计划对某些村进行征地拆迁。那么,睢宁县拆迁村名单2023年最新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多少?这里由农交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睢宁县拆迁村名单2023年最新
1、邱集镇邱集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59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邱集社区九组。
2、邱集镇王林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睢拟征告〔2023〕60号):拟征收土地位于邱集镇王林社区十组。
3、梁集镇梁集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27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顾庄组、南圩组、凌庄组集体所有土地11.4764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28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顾庄组、南圩组集体所有土地4.0597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29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凌庄组集体所有土地3.4445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0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凌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255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1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凌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723公顷。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2号):拟征收梁集镇梁集社区南圩组集体所有土地0.3723公顷。
4、邱集镇大主村、胡庙村、邱集社区、王林社区、腰圩村、袁西村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3号):拟征收邱集镇大主村石庄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5公顷,邱集镇胡庙村前王组、胡庙组、八义组集体所有土地0.3372公顷,邱集镇邱集社区四组、五组集体所有土地0.1011公顷,邱集镇王林社区六祖、八组集体所有土地0.1326公顷,邱集镇腰圩村圩北组、圩西组、圩南组集体所有土地0.4607公顷,邱集镇袁西村袁东组、魏东组、魏西组集体所有土地0.3008公顷。
5、邱集镇王林社区、倪庄社区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4号):拟征收邱集镇王林社区一组、夏庄组、赵庄组、四组、五组集体所有土地3.4418公顷,邱集镇倪庄社区张庙组集体所有土地0.0039公顷。
6、邱集镇王林社区、高楼村
根据《睢宁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睢征补安置告〔2023〕35号):拟征收邱集镇王林社区十组、街北组集体所有土地0.4091公顷,邱集镇高楼村后刘组集体所有土地0.0074公顷。
二、睢宁县拆迁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
(1)农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26000元/亩(旱地),安置补助费20000元/人。如涉及水田和菜地,在旱地土地补偿费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分别提高3000元和14000元。
(2)建设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46000元/亩。
(3)未利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32200元/亩。
2、青苗补偿标准
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青苗补偿费按照相应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0.5倍计算。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无青苗补偿费。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1)旱地1300元/亩。
(2)水田1450元/亩。
(3)菜地2000元/亩。
3、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县政府关于公布睢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睢政发〔2021〕7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货币补偿,按照文件附件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睢宁县拆迁村名单2023年最新的介绍,涉及2个镇9个社区、村。咨询:睢宁县农村产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