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农村产权改革试点新增6个村,2018年将推动改革!
2018-02-05 11:32:38来源:新余新闻网阅读量:976
2017年江西省新余市在分宜县和渝水区各新选择3个行政村共6个行政村继续开展农村产权改革试点,这6个行政村分别是分宜县湖泽镇尚睦村、杨桥镇土坎下村、杨桥镇水头村,渝水区南安乡高峰村委、罗坊镇山田村委、下村镇杭桥村委。2018年新余市将推动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村都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5年新余市被列入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两年来,我市主要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集体公益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使得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在选择试点单位时,新余市重点选择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以及少数有代表性且干群改革意愿强烈的村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年底,新余市完成在渝水区东风管理处、高新区城东办光明管理处和分宜县大台村开展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开展中,新余市关键抓住全面清产核资、民主界定成员、统一量化资产、科学配置股权、创新股权管理、合理收益分配、严格管理监督的重点环节,取得良好成效。
这3个改革试点村在改革后产生了5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农民全部变成股民,村集体资产归全体股民所有,农民对集体资产管理有了话语权。二是成立村经济股份合作(联)社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依法经营管理,从而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也解决了以往集体资产管理上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三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通过清产核资,明晰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理清陈账,处理呆账、坏账和不良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为今后发展奠定基础。四是使农民依法获得集体资产股份分红收益,增加财产性收入。五是全部建成“颐养之家”并投入使用,农村公益事业得到发展。
据悉,2018年新余市将推动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村都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注:新余市,隶属于江西省。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东临樟树市、新干县,西接宜春市袁州区,南连吉安市青原区、安福县、峡江县,北毗上高县、高安市。辖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名胜风景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孔目江生态经济区。面积3178平方公里,人口120万(2015年)。
新余地形以丘陵为主,新余市西部以丘陵为主,东部为平原;地貌基本形态有低山、高丘陵、低丘陵、岗地、阶地、平原6种类型。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境内旅游景点有仙女湖景区、万年桥、抱石公园、孔目江湿地公园、毓秀山国家森林公园、蒙山、仰天岗森林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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