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附鹤壁征地补偿标准相关规定
2020-07-02 13:54:02来源:阅读量:6177
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建设的发展,大量地征用农民的土地用作建设用地,用于修建公路、火车站、飞机场等一些公益性的公共设施,但是国家并不会白白征用农民的土地,而是会给予农民一定的征地补偿金,那么2020年鹤壁征地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了鹤壁市2018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补偿的安置方案,现将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及其占地面积
淇滨区钜桥镇老鸦章村集体耕地0.0924公顷、连洼村集体耕地5.0077公顷、汪常村集体耕地0.8999公顷,总计6.0000公顷。
(二)征收土地费用
1、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
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淇滨区钜桥镇老鸦章村、连洼村、汪常村补偿标准为64.5万元/公顷,6.000公顷补偿合计为387万元。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
根据实地核查数量,按《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鹤壁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鹤政〔2018〕7号)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本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7人,全部以货币形式进行安置。
(四)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需要全额支付给被征地村民委员会,由被征地村委会负责安置。
(五)相关当事人对本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鹤壁征地补偿标准”的全部介绍了,小编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土地征用补偿关乎着自己的利益,在没有明确地算好自己的补偿金是否合理之前,一定不要在合同上签字,一旦签了字,就表示自己对合同无任何异议,也就失去了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