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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有哪些?附转出方提交资料!

2023-02-15 17:12:15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03

乌兰浩特市隶属于内蒙古兴安盟,地处大兴安岭山脉的中段与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属低山丘陵地貌。那么,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有哪些?转出方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这里是农交网小编的内容整理。

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摄图网

一、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有哪些?

根据2022年12月17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试行)》,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是依法设立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为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发布和组织交易等服务,交易品种有: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在限定流转范围、期限、用途等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人将依法取得、符合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通过出租、入股、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按规定程序流转给他人的交易活动。

3.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坑塘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类知识产权。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8.其他。包括涉农资产处置、涉农资产收益权、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转出方提交资料-摄图网

二、转出方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转出方申请转出信息发布的,应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提交的资料应当是原件,确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的复印件:

1、《农村产权转出申请书》

《农村产权流转申请书》由中心统一制订,转出方应详细填写并签署,《农村产权流转申请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或者到中心领取。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如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须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为组织单位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章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资料。

3、转出标的的证明材料

按所转出标的类别分别提供其中之一或若干权属证明文件(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承包经营权证、初次承包经营合同、农业知识产权类权利证明、股权证明等)。

4、相关决策、批准文件

(1)内部决策文件:村集体民主决策文件、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2)同意转出的相关批文: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及主管部门的批文等。涉及再次流转的,还需提交以下资料:原承包经营权合同;原承包方同意再次流转的书面同意材料。

(3)是否放弃优先权的需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5、转出标的基本情况的材料(如标的基本情况介绍,有无担保、查封、诉讼等权属限制的说明)

6、委托经办人、发包方办理交易手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方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涉及集体产权转出需要评估的,还需提交评估报告及确认决议。确认评估结果的决议应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乌兰浩特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品种及转出方需要提交资料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点击:内蒙古农村产权交易兴安盟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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