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建设用地,一篇带你了解通透
2020-04-27 14:30: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214
都说家是我们的避风港湾,家不仅是一座建筑物,更是亲情聚集的场所,亲情的聚集只需要人与人,而房子的建立需要一定面积的土地,最近河北省农村建设用地有新的措施,小编都已经把内容整理好了,想了解透彻的看这篇就足以。
一、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1、是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量不减少,不影响质量以及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为前提,经过批准新民居建设可以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周转,待村民入住新民居后,将旧村址复垦,归还周转用地。
2、按旧村址复垦规划为依据,增加的耕地在归还周转用地、农村发展用地留足后,剩下部分可以作为土地置换的指标,置换城镇建设用地。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经过建新拆旧跟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得以确保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耕地质量提高,节省节约的进行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二、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及条件有哪些?
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范围是:已经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2009年跟2010年省级示范村均可以适用。属于多村联建的,其中有2个村列入省级示范村也可适用。但除此之外还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使用周转用地的示范工程,旧村址要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扩展边界外。这是因为城镇扩展边界内的村庄属于城镇规模控制区,需按城镇的规划要求进行拆迁建设,不适宜复垦为农用地,周转用地就不能归还。
2、对于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张家口、秦皇岛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不适用新民居用地政策中的土地置换。上述6个城市有条件建设用地区可以适用。原因是6个城市的允许建设用地区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征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批准,按我省的新民居用地政策,周转用地和土地置换分别经省国土资源厅(经省政府授权)和省政府批准。
以上就是关于建设用地的政策,核心内容就是在一些基础上去开展进行的改动,以及这个政策的范围在哪有哪些城市这些具体的条件都能通过上文清楚地了解明白。相信你看完肯定会对这个政策略知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