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附交易权益保障!
2022-03-01 14:21:1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13
2021年9月2日,宣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恩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规〔2021〕1号),那么2022年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有哪些?农交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方式和程序
宣恩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采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等方式。但不管采取什么交易方式,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如果您有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宣恩县产权交易。
宣恩县建立“村申报、乡镇和部门审核、县受理”的运行机制,即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两议两公开”程序负责基础申报,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县农交中心按程序主持交易。交易按照“接受申请、委托交易、审核权属、备案核准、信息发布、组织交易、成交签约、价款结算、交易鉴证、权属变更”的程序进行,需抵押登记的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宣恩县农村产权交易权益保障
宣恩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收益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民的承包地交易收益归农民个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2.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其他合同关系的按合同关系执行;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收益分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确定;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交易收益,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小编提示:宣恩县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成员代表同意;农民个人产权须是本人自愿交易。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价格低于标的底价时,产权持有者有优先回购权;农村土地折资入股后的权益或收益分配权交易,在同等条件下,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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