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条件有什么?交易需要走哪些程序?
2022-02-28 23:32:1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21
肥西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指以乡镇(园区)或村集体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兴建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田水利工程。那肥西县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条件有什么?交易需要走哪些程序?
一、肥西县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条件
根据《肥西县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规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应具备以下条件:(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权属明晰,权证齐全有效;
(2)具有交易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的真实意愿;
(3)交易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交易项目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肥西县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程序
1、转让方向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肥西分所(以下简称“肥西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转让方转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的申请书;
(2)转让方的资格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照);
(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证书;
(4)准予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5)转让标的的情况说明;
(6)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肥西分所对转让申请进行登记,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转让方与肥西分所签署《委托交易协议书》。
3、肥西分所依据转让方提交的材料制作交易信息,在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等规定网站进行信息发布,交易时间不得少于20日。
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2)转让标的权利人的基本情况;
(3)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核准、备案情况;
(5)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交易期间,肥西分所接受意向受让方的咨询洽谈。凡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转让项目有受让意向者,应在交易期间按规定向肥西分所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
(1)受让申请书;
(2)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件(照);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
(4)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交易期间,肥西分所对意向受让方的受让申请进行登记,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招标方式转让的,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确定受让方后,在交易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合同。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交易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名称)、住所;
(3)转让的权属性质及内容;
(4)转让标的现状等;
(5)转让期限和起止期限;
(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经营方向、用途及相关责任;
(8)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10)签约日期;
(11)交易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8、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肥西分所进行成交价款结算。
9、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交易服务费。为了扶持农村产权的流转,对作为转让方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免收交易服务费用,对其他交易主体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10、受让方与转让方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送肥西分所备案。肥西分所应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涉及权属变更的,交易双方凭《产权交易流转鉴证书》及相关材料,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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