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业务范围:附相关制度建设!
2022-02-23 15:20:36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123
2014年6月16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36号),那么咸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业务范围有哪些?跟随农交网小编的脚步来看看吧!
一、咸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业务范围
1.业务范围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为农村各类产权提供交易场所,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履行交易鉴证;开展农村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指导、委托管理、投融资等配套服务;组织开展涉农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业务。
根据《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本市所辖农村集体产权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的,必须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公开交易。同时,鼓励吸引农民个人产权进场流转交易。
2.交易产品
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面经营权;农村集体林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其他依法依规可以交易的农村产权。
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和调整交易品种。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可逐步增加交易品种。
二、咸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制度建设
1.确权登记制度
依法依规对农村产权进行权属清理登记,建立农村产权数据库,为农村产权交易奠定基础。
2.交易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制定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则和监管办法。
3.前置审批制度
制定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前审批制度,对申请交易的产权权属及申请程序的合法性等进行审核。
4.维权制度
建立维护农村产权交易人合法权益制度,依法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产权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等,建立农村产权交易纠纷调解仲裁制度。
5.风险防范制度
探索建立风险警示等预警制度,建立成交鉴证及保证金、风险金等信用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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