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村产权交易如何分级办理业务?按什么程序进行?
2022-02-17 13:51:2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91
2018年5月18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荆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荆政发〔2018〕6号),想了解荆门市农村产权交易如何分级办理业务?按什么程序进行?跟随农交网小编的步伐来看看吧!
一、荆门市农村产权交易分级办理业务
根据荆政发〔2018〕6号文件内容,荆门市农村集体产权实行属地交易及鉴证,市、县、乡分级办理业务:
漳河新区农地流转面积连片50亩以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单宗标的额20万人民币以上,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人民币以上及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农村集体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500万(含)人民币以上的交易业务由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负责。
漳河新区其它范围的交易业务由当地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负责。
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其它范围的交易业务由当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负责。
屈家岭管理区的交易业务选择在就近的县(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办理。
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的交易业务由当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站)负责。
小编提示:交易双方可协商选择交易市场,确需在上级交易市场进行流转交易的,应当逐级报监管机构备案。
二、荆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进行程序
根据荆政发〔2018〕6号文件内容,荆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决策批准
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其招标文件、拍卖方案、公告、协议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2.提出申请
转让方向交易市场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产权权属证明、准予产权转让证明、标的基本情况介绍、标的底价及作价依据等材料,申请交易。
3.前置审核
根据产权类型,交易市场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产权交易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
4.发布信息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在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荆门市农经信息网公开发布,同时在本村村级公开栏公布。
5.资格审查
意向受让方向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等材料,交易市场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6.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交易双方应当在交易市场的组织下进行协议出让;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市场组织交易。
7.出具鉴证
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交易市场审核并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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