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
2019-11-07 11:04:34来源:湖北农业厅阅读量:768
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发文决定,授予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10个项目为“第二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业农村领域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振兴制度基础的重大举措。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17年8月出台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明确到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出征,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履职担责,全力以赴抓好改革各项工作,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截至目前,湖北全省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基本完成,核定集体资产1543.4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016.1万人,建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6274个,分配股份红利6.5亿元。通过改革,历史性地实现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清、成员身份定、权利义务明、经营主体实、运营机制活”,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了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为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