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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督查组对黑龙江省开展督查调研

2019-11-01 09:49:53来源:东北网阅读量:856

31日上午,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督查组在哈尔滨听取了黑龙江省工作情况汇报,对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了集中反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海涛出席汇报会。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联合全国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国18个省份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调研,指导和督促各地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第四督查组一行,先后到通河县、哈尔滨市道外区5个乡镇7个行政村进行督查调研,并随机抽查了2个行政村。督查组与两个县区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有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以及村干部、农民群众进行座谈交流,查阅了相关档案。

据悉,黑龙江省于今年上半年被国家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为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革目标任务,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到位,为全国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龙江样板。截至9月30日,全省10413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部完成了清产核资,清理账面资产568.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03亿元,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197万人,有6055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其中完成登记赋码录入国家登记系统的2968个,组建数占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67%,成立了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44个县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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