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2年临时救助制度: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
2022-01-24 16:20:1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721
临时救助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爱,有利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农交网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哈尔滨市2022年临时救助制度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读者!
一、哈尔滨市2022年临时救助对象
2022年1月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哈政规〔2022〕1号),哈尔滨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困难类型分为以下四类:
1.急难型救助对象
遭遇意外事件,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存在可能危及公民生命、身体健康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2.因灾型救助对象
因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落实应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3.支出型救助对象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则上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人均家庭货币财产为低保家庭人均货币财产的1.5倍以内,其他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
4.市、区县(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关规定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二、哈尔滨市2022年临时救助标准
根据哈政规〔2022〕1号文件内容,2022年哈尔滨市临时救助标准如下:
1.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1-3个月的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2.因灾型救助对象,经有关部门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原则上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救助;
3.支出型救助对象,原则上每人每次救助金额参照1-6个月的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4.救助对象困难情况特殊,对基本生活影响程度较大,可采取区县(市)民政部门集体研究、一事一议的方式,必要时可联合乡镇(街道),确定临时救助额度;救助对象困难情况极特殊,涉及政府部门较多,可按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各项救助政策,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根据通知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急难事件发生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希望本文对各位有用。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的话,可以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农交网”或“njw-tu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