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十大发展模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9-09-04 15:33:50来源:陇县政府阅读量:940
陇县坚持“高、准、实”工作标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趟出了一条陇县特色改革新路。
一是资源开发模式。对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四荒地”、园地、水面等集体资源,由村集体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开发。
二是资产盘活模式。县城周边、镇政府街道附近的村,利用集体闲置的房屋、机械设备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突出特色,自主发展产业。
三是产业带动模式。村集体根据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布局,确定适宜本村发展的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一村多品”产业格局,带动全村经济发展。
四是服务创收模式。村集体领办创办农业服务队、运输公司等服务实体,或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技服务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五是物业租赁模式。村集体盘活集体闲置门面商铺,或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办集体所有权物业,开展物业、仓储等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六是乡村旅游模式。充分利用自然、人文历史等景观资源,开发农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生态体验、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项目,或引进社会资本开发乡村旅游业,村集体通过拓展配套业务,共享旅游经济红利。
七是村民联动模式。村集体与农户联合,流转农户承包的土地、水面、山林等,建立生产基地,实行联合经营,促进群众增收和集体发展。
八是社村共建模式。在中心社区,村集体建农产品基地、农产品交易市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电子商务服务点等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生产和经营。
九是社会帮扶模式。利用现有定点帮扶平台和机制,充分发挥帮扶单位的优势,为贫困村提供项目、资金、技术等支持,帮助帮扶贫困村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十是股份合作模式。以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闲置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械、农业基础设施和村集体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等经营性资产,入股或者参股农民合作社、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开展股份合作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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