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低保申请哪些情况下不批准?人户分离怎么申请城市低保?
2022-01-10 17:32:0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27
并不是所有人去申请低保补助都是可以通过的,下面农交网小编将针对武汉低保申请哪些情况下不批准这一问题来进行解答!
一、武汉低保申请哪些情况下不批准?
武汉低保申请一般有下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1、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或有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2、非因拆迁购买商品房或现已有住房而又更新建(购)住房的;
3、1年内购买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以上(含5倍)非牛活必需品的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5、家庭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的,或有高价值收藏或投资股票、商业保险或其他投资的;
6、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
7、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凑的;
8、年内因赌博、嫖娟被行政处罚过的或是因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
9、其申请人家庭成员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并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经两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10、不按规定如实申搬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
11、其他经民政部门按规定认定小能享受最低牛活保障待遇的。
二、武汉人户分离怎么申请城市低保?
同一户口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虽然另立了户口,但仍共同生活的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虽已办理离婚手续但超过三个月以上仍共同生活的夫妇及子女,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计算。
跨县(市)以上地区的人户分离家庭,在解决人户分离前,原则上不受理保障申请;同城市,申请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处的,原则上按居住地管辖;在居住地满两年的,应责成其将户扣迁入现居住地,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不愿意将户口迁入或居住地的,不予受理或暂停低保待遇。
想必大家看了上文,对于武汉低保申请不批准的情形会有一定的了解,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