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农种养〔2021〕366号:杭州市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
2022-01-05 13:50:59来源:萧山区农业农村局阅读量:1313
2021年11月2日,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发布《杭州市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萧农种养〔2021〕366号),按照废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采取分类回收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如有杭州市萧山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杭州市农村产权交易,萧山区农村产权交易。具体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扎实推进生活垃圾治理,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 》(萧农种养〔2020〕43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杭州市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杭州市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试行)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
杭州市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和处置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属地管理、使用者责任制原则,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以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为目标,积极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为及时、有效、全面回收和集中处置废旧农膜,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 》(萧农种养〔2020〕435号) 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废旧农膜的功能、材质和再利用价值,采取分类回收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对具有二次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由使用者归集、市场主体回收后实现二次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地膜等)实行定点回收、有偿回收和集中统一处置,确保全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助力农业绿色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回收处理中心的设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萧山区农资公司设立萧山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中心(简称回收处理中心,下同)负责全区废旧农膜集中回收处置工作。
2.回收点的设立
各镇街及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便于回收、便于管理、安全可控的原则,以当地农资经销点为主,科学合理地设立回收点。同时要求21家蔬菜市级“菜篮子”基地必须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
回收点设立须提出申请(详见附件),经镇街审核后报区回收处理中心汇总,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确定各回收点。
3.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
在确保生产稳定的前提下,率先在全区21家蔬菜市级“菜篮子”基地开展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土壤污染。
三、资金补助政策
1.废旧农膜(地膜)回收价格。每公斤2元,此回收金额用于回收点支付给投售户的费用。
2.回收点运营补助标准。对回收点按回收金额的20%予以补助,用于各回收网点的回收工时和保管费用。
3.回收处理中心运营补助标准。对回收处理中心按回收金额的25%补助,用于回收处理中心人工费用、上门回收运输、压缩打包及安全保管等费用。
4.无害化处置政策。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等4 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工作的意见》(萧农种养〔2020〕435号)文件精神,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通
过固废处理中心处理,相关费用由财政、农业农村、城管、
供销等部门协商确定。
5.全生物降解膜试验推广。蔬菜市级“菜篮子”基地按照每年实际使用量,出具杭州萧山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正规发票,给予50%的补助。
6.财政资金拨付。区政财每年先行拨付部分费用给回收处理中心,用于废旧农膜的回收和集中处置的各项支出。回收处置年度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年度产生的回收处置等费用进行审核及考核并拨付余款。各镇街也可根据实际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全区所有回收点应统一设置回收点标牌。要严格按回收价格标准回收废旧农膜,严格控制废旧农膜上的泥土和水份,认真做好废旧农膜回收登记台账,做到回收数量与交验数量一致。
2.各回收点应当严格按回收规范要求进行回收,严禁弄虚作假、掺假使杂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补助资金和回收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回收的废旧农膜进行整理打包便于交接验收。
3.回收处理中心应严格把好回收质量关,防止弄虚作假、掺假使杂,应当根据农膜供应和使用季节,统筹安排时间,及时派车到各回收点归集各类废旧农膜,当场进行称重核对数量并填写交接单(一式三份,回收点一份、当地镇街一份、归集中心一份),必要时对回收点回收交接的废旧农膜采取打折扣方式去除泥土、水份等虚假重量。归集后运送至专库并及时整理打包,同时有计划分期分批送交由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区农资公司对归集的废旧农膜以各镇街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于每月25日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