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条件有什么?附2022年详细贷款规定
2021-12-31 23:31: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021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切实帮助林农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武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那在文件规定中,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条件有什么?
一、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条件
根据《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武政文〔2021〕90号)文件的规定,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下列林权可用于抵押:
(1)人工商品林的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经营)权。
(2)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天然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经营)权。
2、下列林权不得抵押:
(1)存在争议的林权。
(2)生态公益林的林权。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需抵押贷款的,须经全体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作出决议。
二、武平县林权抵押贷款规定
1、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从事合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经营户、民营林场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3)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按时还本付息意愿和相应能力。
(4)民营林场需持有经过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
2、贷款额度及期限
(1)农户、个体经营户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
(2)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经营)权属于民营林场并以民营林场名义贷款,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
(3)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4)天然林免评估直接抵押贷款,剩余承包年限20年以上的,额度为500元/亩。剩余承包年限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额度为300元/亩。
(5)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人拥有林权的剩余期限。
3、贷款程序
(1)借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及居民身份证向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或当地林业工作站提出林权抵押贷款申请;
(2)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或当地林业工作站初审合格、金融机构征信评估审查后,由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对已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的山场进行价值评估,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县林业产业服务中心按一贷一议或几贷一议进行审核。
(3)由借款人、金融机构、武平县帽布国有林场三方签订《林权抵押贷款逾期不还收储协议书》。林权属两人共有的,共有人必须和借款人一起签字。
(4)借款人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金融机构予以发放贷款。
(5)借款人贷款到期,不解押抵押物续贷的,免评估和审核,借款人、金融机构直接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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