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民营林场设立条件有什么?附2022发展民营林场扶持政策
2021-12-31 23:31:3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066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力扶持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多种经营模式,促进林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武平县就加快民营林场发展提出了意见。那在文件中,武平县民营林场设立条件有什么?2022年发展民营林场扶持政策具体有哪些?
一、武平县民营林场设立条件
根据《武平县大力发展民营林场的实施意见》(武政文〔2021〕149号)文件的要求,武平县民营林场设立条件为单位或个人以及港澳台人士,依法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民营林场,流转经营林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权属明晰,林地经营权期限5年以上(含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武平县民营林场是指由非政府投资主体创办和管理的林场,主要包括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港澳台投资林场等,是发展林业的重要力量。发展民营林场有利于提高林业经营的集约化程度,合理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提升林业发展质量,降低林业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二、武平县发展民营林场扶持政策
武平县民营林场依法设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和阻扰林地流转等自主经营活动,及时保障交通、通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民营林场依法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可以依法发展木竹生产、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碳汇交易等多种经营模式,有权获得有关政策性补助并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拓展项目支持
民营林场的森林经营计划可以实施单列,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单独下达;民营林场所申报的项目符合林业发展、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的,及时予以安排。
2、加大金融支持
民营林场的林权可以抵押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并实行兜底收储;造林、抚育、发展林下经济、新增流转林地等可按照《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等补助政策。
3、给予用地支持
发展木竹生产(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生态修复等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允许规划范围内按规定使用林地,及时办理产业项目等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4、提供技术支持
林业主管部门指导民营林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生产经营、后勤保障等工作机制,并帮助其编制森林经营计划、建立森林经营档案,实现林场科学经营和永续发展。民营林场推广实用技术、建设示范基地,林业部门专门派驻技术人员挂钩指导。
以上就是农交网为大家整理汇总的“武平县民营林场设立条件”以及“武平县发展民营林场扶持政策”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