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2021-12-30 16:12:30来源: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643
保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11-29公布实施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襄阳市保康县农村产权、襄阳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公布实施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中心:
为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估价制度,构建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强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资产权益,规范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完善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组织力量,严格以国家《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和《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等为依据,编制完成了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公示地价成果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鄂土资办函〔2018〕94号)的要求,成果已通过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