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2-30 15:56:10来源: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951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05-11印发了《枝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宜昌市枝江市农村产权、宜昌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枝江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号)等要求,为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采取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完成省、宜昌市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强耕地保护,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
(一)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综合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多年统计、遥感监测数据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督。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规范开展通道绿化,科学规划设计公路、河渠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营造农田防护林,不得超标准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对耕地“非粮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存量问题底数,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2021年3月中旬前,各镇(街道)要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闲置荒芜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等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措施,分类稳妥整改,工作台账和整改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年底前,各镇(街道)完成整改,市级完成验收抽查。[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完善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抓紧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完善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风险保证金和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土地流转事中事后监管,守好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保障底线。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等。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立即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四)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食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每半年开展一次耕地作物种植情况调查,对在耕地上种植的非粮食作物面积要掌握底数、加强监测,确保不破坏耕地质量。[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化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55.5万亩以上。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域和建设重点,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全覆盖,着力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按照“应补尽补”的要求,对已建高标准农田开展调查评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进行补建,调整为非耕地的,要重新落实地块补建,两年内完成补建任务10万亩;争取项目资金,在百里洲等镇(街道)适宜区域开展“旱改水”项目建设,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抓好荒闲地利用。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营造遏制耕地闲荒的浓厚氛围,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坚持分类指导,开展耕地撂荒基本情况摸排,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撂荒地,积极动员农户进行复耕复种或采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因地形不利、土壤瘠薄而荒闲的耕地,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积极发展杂粮杂豆等食用农产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动员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流转,组织农技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生产能力。[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七)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大力提升水稻、小麦、玉米等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补齐水稻机插(播)、小麦机播、玉米机播等短板。强化人才技术和装备支撑,加大机具补贴和报废更新力度,推动技术集成,稳步推进“宜机化”改造试点,加强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等方面衔接。[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四、提升科学种粮水平,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八)全力夺取夏粮丰收,落实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抓住冬春季节田间管理的关键时期,坚持分类指导,狠抓苗情转化,打好打赢全年粮食生产第一仗,努力实现“开门红”。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好“一喷三防”,夯实丰产基础;马铃薯重点防治晚疫病,预防低温冻害。按照省、宜昌市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细化我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将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落实到村、地块,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全市年度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1.5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32.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九)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适度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播种面积力争恢复到2019年水平;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打造“枝江玛瑙米”优质粮源基地面积20万亩;在全市高岗难灌区、老棉区等推广节水抗旱稻,力争全市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33万亩左右;推动小麦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力争全市小麦面积稳定在27万亩;大力发展粮饲兼用型玉米,鼓励鲜食玉米产业发展,全市玉米面积稳定在21.5万亩。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推广一批绿色节本增效模式,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和示范片。深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示范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高效施肥技术;深入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发展,加强绿色防控技术宣传培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十)加强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好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构建覆盖粮食生产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导粮食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提高种粮规模效益。[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十一)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开展装备改造、技术升级,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推广“公司+基地+农民”等模式,引导小农户深度参与粮食产业化进程。深挖农业文化传承、科普宣传、休闲旅游等多功能,发展“粮食+”系列模式,延长产业链价值链。构建完善“枝滋有味+枝江玛瑙米”模式,办好一批节庆、展销、推介活动,多措并举提升枝江粮食品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供销社、市天雨公司、市财政局]
五、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动落实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把加强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作为“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研究具体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对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财政局]
(十三)强化日常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安排部署,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每半年开展一次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各镇(街道)要对本区域内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四)强化监督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市政府督导检查、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粮食种植面积、产量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考核指标权重,细化考核要求。做好考核结果运用,做好奖惩考核,并与相关政策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十五)加强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枝江市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多途径提醒农民群众早准备早预防。分区域、分作物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指导意见,及时组织技术力量到受灾地区指导恢复生产,加强救灾物资支持。[责任单位: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
(十六)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