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种粮奖补政策:2022种植水稻奖补标准多少?附政策依据
2021-12-23 12:00:32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706
漳州市地处福建省最南部,全市现辖四区七县、五个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2021年10月9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45号),那么漳州市种粮奖补政策如何?下面请看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漳州市2022种植水稻奖补标准
1.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
主要是对超过30亩以上的连作种植早稻、晚稻进行叠加补助,在省级补助200元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每亩补助10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2.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
主要是对60亩以上的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进行叠加补助,在省级补助100元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3.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
对新流转的土地调整种植用途改种水稻,且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200元。
4.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山垅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每亩400元。
5.水稻生产功能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鼓励地方采取奖补等办法引导农民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分类稳妥处置耕地“非粮化”存量,夯实粮食扩种基础。
二、漳州市2022种粮奖补政策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1〕24号)
2.《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21〕24号)
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
以上就是关于“漳州市种粮奖补政策”的介绍,共有十二条措施,重点是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鼓励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