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对项目信息披露要求有哪些?这些规范需注意!
2021-12-10 14:40:01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51
2021年10月19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该政策文件中对于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对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进行了规范,接下来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
一、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对交易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有哪些?
1、根据《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政策内容可知,交易项目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出让标的基本情况;②产权出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③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情形);④交易条件、出让价格、交易方式;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2、一般交易项目首次信息公告期限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网站、乡镇(街道)公告栏、村务公开栏等相关场所和媒介同步发布信息,公告内容应保持一致,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网站首次信息公告日为起始日。
3、出让方不得在信息发布期间擅自变更或取消所发布的信息。如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取消的,一般出让方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3个工作日将变更或取消内容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经审核后在原发布网站进行公告并通知已报名人,并重新计算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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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有哪些规范需注意?
根据《陕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可知,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有如下规范需注意:
1、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实行分级交易。各地结合实际,根据交易品种的性质、交易金额、面积规模、流转期限等提出分级交易指导标准,分别进入属于本级权限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交易。
2、农村集体所有的产权流转交易一般是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成员代表)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农民个人产权须是本人自愿并征得权属共有人同意后流转交易。
3、农村集体产权的流转交易,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交易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统一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和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农民个人产权的交易收益,归个人所有。
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披露是在交易过程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其的要求是包括但不限于五点内容的,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陕西省农村产权交易,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