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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12-09 13:17:12来源:新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3475

2018年12月8日,新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咨询武汉市新洲区农村产权武汉市农村产权及其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农交网带来的《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为有效完成市“十个突出问题”涉及我区的承诺整改任务,加强全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严格管控,维护全区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稳定;主动作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科学利用,推动生态资源全民共享,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规划,严格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查处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湖泊和水源地保护,着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确保湖泊水域面积不减少、水体质量不降低;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积极实施山体复绿;推进绿道建设,启动郊野公园建设;全力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污染项目整治工作,努力建设生态环境优良,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城乡布局合理的美丽新洲。

三、整改内容

(一)加大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1.通过新洲电视台、《新洲报》等,宣传市人大相关决定、市人民政府第224号令及新洲区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局、区广播电视中心;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阳逻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全年)

2.通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网站,宣传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管控的政策、法规、措施及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水产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二)完善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体系,严格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准入制度。

1.配合市国土规划局,启动新洲区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及生态绿楔控规导则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2.严格遵循《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确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实现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抽查合格率达100%,严禁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进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范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规划局、区环保局;完成时限:全年)

(三)加大湖泊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力度,确保水质不降低或有提升。

1.完成涨渡湖、三宝湖、七湖、陶家大湖、鄢家湖、柴泊湖、朱家湖、兑公咀湖、安仁湖、武湖、曲背湖、弯湖汊等12个湖泊的“三线一路”踏勘、核准、评审工作,编制湖泊“三线一路”规划。(责任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街镇;完成时限:2014年8月底前)

2.完成柴泊湖、鄢家湖蓝线界桩埋设工作,锁定湖泊水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

3.完成鄢家湖截污管网(DN600)6.3公里建设任务。(责任单位:阳逻街、区水务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

4.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实行重点湖泊每天巡查,一般湖泊每周巡查2次以上。(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完成时限:全年)

5.严格实行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质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完成时限:全年)

6.将柴泊湖管理权移交至阳逻开发区管委会,组织道观河水库和柴泊湖退出经营性养殖,推进湖泊生态养殖。(责任单位:区水产服务中心、阳逻开发区管委会、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理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7.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严查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设置邾城、阳逻地区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界桩、标志牌、警示牌、隔离围网等设施。(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相关街镇;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四)加大山体保护与修复力度,逐步实施山体覆绿。

1.建立全区山体保护责任体系,实行区、街(镇)、村三级“山长制”,公开“山长”各单,明确“山长”职责。(责任单位:区林业局、旧街街、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理处、徐古镇、阳逻街、凤凰镇、李集街;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

2.研究制定2015年度山体修复工作计划,按照项目季节性要求,抓紧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山体修复任务,坚持山体修复与景区景点建设相结合,实施旧街、道观、徐古、阳逻、凤凰等街镇520.7亩破损山体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相关街镇;完成时限:2014年10月底前)

3.严密防控重点生态控制区域,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以及破坏山林、损毁植被和绿地等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五)推进绿道建设,启动郊野公园建设。

1.编制完成新洲区绿道建设规划,指导全区绿道建设。(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完成时限:2014年6月底前)

2.完成新施公路(318国道)沿线10公里路段绿道建设。(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

3.依托万佛宝塔、宝中龙观、报恩文化广场等项目,开展道观河生态郊野公园建设,提升道观河景区文化旅游品质。(责任单位: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理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六)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项目清理,细化分期分类处置方案,启动年度整治工作。

1.锁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建设项目,收集项目规划设计图等资料,建立相应档案,形成全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项目清理库。根据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项目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和具备合法手续,提出“保留”、“迁移”或“整改”分类处理意见,拟订全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有建设项目分类处置方案,报区人民政府研究。(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完成时间:2014年4月底前)

2.根据分类处置方案,完成基本生态控制线内2个迁移类项目和5个整改类项目的整治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区环保局、阳逻街、双柳街、阳逻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七)加强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巡查控管,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行为。

1.加强巡查控管,对违法建设发现一例查处一例,查处率达到100%,确保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责任单位:区国土规划局、区城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有序拆除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存量违法建设5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城管委、区国土规划局、各相关街镇;完成时限:2014年11月底前)

3.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统一按照最高上限查处、最严标准整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完成时间:全年)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耕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吕文洲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吕秀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怀春 副区级干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 俊 副区级干部、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阳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高 潮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 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张旺生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阳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志伟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健镔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邱新德 区发改委主任

姚胜明 区国土规划局局长

洪保平 区环保局局长

汪才志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延林 区城管委主任

高继恒 区水务局局长

宋海林 区林业局局长

霍华先 区文体广电局局长

陈小桥 区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余建军 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理处主任

张水泉 阳逻街道办事处主任

舒贵传 双柳街道办事处主任

余梦华 区纪委常委

陈国峰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 河 区国土规划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杰兼任主任,黄河兼任副主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委、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水产服务中心、阳逻开发区管委会、古龙产业园管委会、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理处、阳逻街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整改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协调责任科室落实有关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拟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自查报告,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措施、时间节点和季度、月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备案。每周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书面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人大、市政协、市治庸问责办和市督导组。各相关单位要紧密配合,做到共同协商、共同办理、共同答复,坚决杜绝各行其是、相互推诿。

(二)加强督办,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每周调度,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半年内见成效,年底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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