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全面开展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方案
2021-11-26 16:38:00来源: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70
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自治管理作用,不断创新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广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20年3月1日印发了《广南县全面开展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方案》(广政办发〔2019〕28号)。大家对当地农村产权交易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咨询详情。
广南县全面开展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方案
按照民政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以下简称“两约”)的自治管理作用,不断创新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两约”修改完善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两约”,推动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两约”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两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性的原则。制定“两约”在内容上必须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符合,能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居)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的内容。
(二)坚持民主性原则。制定“两约”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居)民会议通过。“两约”的制定要广泛听取全体村(居)民的意见,回应村(居)的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充分酝酿讨论,体现全体村(居)民的共同意愿,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坚持实用性和可操作原则。“两约”的修订完善要结合村(社区)实际,体现村(社区)特色,文体结构不限,体现“一村(居)一约”特色,要按照“易记、易懂、易行、可成习惯”的原则,切实提高“两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依法而治、依约而行的原则,做到奖罚合理适度,使“两约”真正实现引导、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三、“两约”的主要内容
(一)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居、社区等。
(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
(三)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
(四)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
(五)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两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结合当前的扶贫工作和移风易俗工作,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思想、人居环境整治、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早婚早育、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现象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两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1日至30日以前完成)
1.成立机构。各乡(镇)要及时成立修改完善“两约”领导小组,加强对“两约”修改完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推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具体推动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负责“两约”修改完善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宣传。
2.制定范本。在调研的基础上,参照上级优秀范本,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两约”范本供各村(社区)参考借鉴。
3.及时动员部署。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两约”的修改完善工作,组织社会事务办、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对“两约”规定内容、制定程序和修改完善步骤等有明确了解。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日至3月20日以前完成)
1.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落实。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改完善“两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广泛调动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
2.做好“两约”的起草。在广泛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村(社区)规范的具体事项,根据各村(居)小组的意见拟出“两约”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完善。
3.严格把好审核关。修改完善后,以村(社区)名义将“两约”草案提交乡(镇)政府审核,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案条款要坚决改正,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广大村(居)民通报。
4.表决通过“两约”。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对乡(镇)政府审核后的“两约”草案进行讨论、表决。
召开村(居)民会议,应当有本村(社区)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社区)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并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做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5.公布实施。“两约”表决通过后,依法报乡(镇)备案,乡(镇)对审查合格的“两约”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保证“两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各村(社区)将备案后的“两约”在村(社区)公示栏及各村(居)民小组张榜公布,并以各种有效形式告知本村(居)民群众遵照执行,宣布生效日期。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资料收集。各村(社区)在修改完善“两约”工作中,要注重过程性工作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二)宣传先进典型。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两约”的遵守和落实。注意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优秀的“两约”范本,深入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模范带头作用。
(三)建机制强监管。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好此次修改完善“两约”的契机,指导好各村(社区)成立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村级群众组织,并依靠“一约四会”,参与民间事务的调节、监督和服务,在遏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村规民约纸质版(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送县民政局基政股。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各村(社区)村规民约公示印证照片打包后发送县民政局基政股,凡逾期不报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联系电话:0876-3071209,联系人:刘和兵,联系QQ:178482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