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怎么申报?
2021-11-22 15:28:3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743
2021年11月18日,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台州市路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台州市路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粮油生产补贴工作的通知》(路农水〔2021〕91号)。那么,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是怎样的?下面是农交网小编的介绍。
一、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
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项目有6项,即规模种粮补贴、旱粮种植补贴、油菜种植补贴、农垦场种植补贴、水稻社会化服务奖励、水稻绿色防控补贴,补贴项目不同,补贴标准不同。
1、规模种粮补贴
(1)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早稻补贴37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380元/亩,单季晚稻和大小麦补贴180元/亩。
(2)在符合规模种粮补贴条件的前提下,西兰花-早稻轮作的,早稻补贴430元/亩;西兰花-双季稻轮作的,早稻补贴430元/亩,连作晚稻补贴470元/亩;大棚瓜菜-晚稻轮作的,晚稻补贴530元/亩。
(3)以联合社作为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申报主体的,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4)在粮食功能区内种植稻麦的,在享受以上规模种粮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2、旱粮种植补贴
(1)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补贴300元/亩。
(2)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50亩以上的,补贴150元/亩。
3、油菜种植补贴
对种植油菜50亩(含)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种植主体,补贴170元/亩。
4、农垦场种植补贴
在农垦场(含新建分场)区域内种植水稻的主体,补贴标准为规模种粮补贴的2倍;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主体,补贴标准为规模种植补贴的1.5倍。
上述补贴不受种植面积限制,但是产量要达到以下标准:早稻300公斤/亩以上,晚稻350公斤/亩以上。
5、水稻社会化服务奖励
(1)为散户提供水稻统一育供秧服务面积100亩(含)以上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奖励120元/亩。
(2)为散户提供水稻机插服务50亩(含)以上的,奖励60元/亩。
(3)为散户提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面积200亩(含)以上的,奖励60元/亩。
(4)对以村为单位整村推进统防统治服务的,再奖励50元/亩。
6、水稻绿色防控补贴
对粮食功能区内水稻种植50亩(含)以上集中连片综合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的种植主体,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元/亩。
二、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补贴申报
1、申报时间
(1)冬(春)季粮油作物:包括大小麦、油菜、蚕(豌)豆、春马铃薯等,申报时间至3月底结束。
(2)夏季粮食作物:包括早稻、夏大豆、夏玉米等,申报时间至5月底结束。
(3)秋季粮食作物:包括晚稻、番薯、秋大豆、秋玉米、秋马铃薯等,申报时间至8月底结束。
(4)其它旱粮作物:包括豌豆、杂豆、高粱、荞麦、山稻等,根据种植时令上报。
(5)社会化服务:水稻育供秧、机插秧服务补贴,申报时间至8月20日结束;早稻统防统治服务补贴、绿色防控补贴,申报时间至7月20日结束;晚稻统防统治服务补贴、绿色防控补贴,申报时间至10月10日结束。
2、申报流程
由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补贴申报表,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分户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给村委会或镇(街道)审核即可。村委会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抽查、公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社保卡。
以上是农交网小编对“路桥区粮油生产补贴政策”的介绍,符合条件的种植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补贴,补贴标准因补贴项目不同而不同。希望本人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