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2022年土地流转奖励怎么申请?哪些情况不给奖励?
2021-11-22 14:09:40来源:农交网阅读量:561
2021年4月25日,阳山县人民政府印发《阳山县关于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有效期三年,那么阳山县2022年土地流转奖励怎么申请?哪些情况不给奖励?跟农交网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一、阳山县2022年土地流转奖励怎么申请?
1.项目申请
符合财政奖补激励条件的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协议生效并实施3个月后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奖补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验收
由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对经乡镇验收合格并上报的项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乡镇验收及县复核验收主要采取实地勘验经营状况和产业发展成效、查看流转协议和与流转双方座谈等方式进行。
3.公示公告
对乡镇验收和县复核验收通过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将符合条件的奖补对象、奖补金额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审定
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无异议的奖补项目上报县政府进行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拨付财政奖补激励资金。
二、阳山县2022年土地流转哪些情况不给奖励?
根据《阳山县关于鼓励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实施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实施方案》,将对阳山县区域内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入方进行奖补,但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予奖补:
1.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或降低耕地的基础地力的不予奖补;
2.流入方流转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机动地或退耕还林地的不予奖补;
3.流入方在签订流转合同后,只流转了土地,但未开展实施任何项目建设的不予奖补;
4.禁止重复奖补,流入方已享受过奖补政策的,再流转受让方不再享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同时,同一个流入方经营同一块土地,不得重复享受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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