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印发《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 》的通知
2021-11-15 15:00:17来源:缙云县农业农村局阅读量:631
2021年9月24日,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 》的通知(缙农发〔2021〕121号),为解决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缙云县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工作,本方案自2021年10月25日施行。如有缙云县、莲都区、遂昌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缙云县农村产权交易、莲都区农村产权交易、遂昌县农村产权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全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促进水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实现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26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 日
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2)
缙云县水产养殖面积为758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498公顷,水库养殖面积260公顷,另外还有稻田养殖和室内工厂化、池塘内循环养殖等多种模式,开展生态养殖和休闲渔业是我县渔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为解决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工作。为推动全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促进水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实现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26号)要求,结合丽水市提出的“对标欧盟 肥药双控”工作要求,制定了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年)。
一、总体思路
2021-2022年我县计划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按照“提质增效、用药减量、质量安全、绿色发展”的要求,将建设减量用药示范基地8个,推行绿色养殖、生态防控、精准用药和统筹监管,构建缙云水产主要养殖品种病害防控和用药减量技术模式与管理体系,辐射带动全县水产养殖实现用药减量增效,保障我县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引导参与行动的养殖场使用渔药总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渔药减少30%以上,部分养殖品种,抗生素类渔药甚至不用;通过“用药减量”行动的示范推广和“用药减量”技术模式的示范应用及“零用药”技术模式的探索,引导全县水产养殖企业依法、科学用药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三、技术路线和工作重点
(一)技术路线
1.要求使用优质苗种减少用药。要求水产良种化率60%以上,启动水产苗种检疫,严格控制苗种质量,做好亲本选育和病害防控,保障苗种质量优质安全健康。
2.要求控制病害发生减少用药。开展水产养殖病害监测,掌握病原分布、流行趋势和病情动态,科学监测及时发布病害预警;强化疫病净化和突发疫情处置,避免药物滥用;减少养殖场(户)“乱用药”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药行为。
3.要求依法精准用药减少用药。建立规范用药制度,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推行乡村兽医并开展服务,由执业兽医及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鱼药,依照指导的剂量和次数施药,避免盲目加大施用剂量、增加使用次数。加大依法科学用药技术的宣传与指导,把法律和技术送到养殖户手里,深入基层,进塘入户进行现场指导。
4.推广生态养殖减少用药。以生态循环、质量安全、集约高效、节能减排为导向开展用药减量技术模式研究。大力推广鱼菜共生模式、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模式、渔农综合利用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等生态化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养殖业的提质增效、防病减药水平。
5.加强日常管理減少用药。加强养殖生产的日常管理,指导养殖场(户)自身加强养殖管理,健全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从苗种种量、养殖环境、水质监测、密度控制、饲料投喂、病害防治、渔药使用、产品质量检测等贯穿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完善水产养殖生产和用药记录制度,同时结合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相关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严处违法用药行为。
(二)工作重点
全县主要养殖品种为鲢、鳙、鲤、鲫,特色养殖有溪鱼、棘胸蛙、大鲵等。重点预防水霉、细菌性败血症、肠炎病、溃疡病、烂鳃病、烂尾病、赤皮病、打印病、三代虫病、车轮虫病、指环虫病、小瓜虫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我县重点推行特色品种设施养殖、稻(莲)鱼综合种养、养殖尾水处理等生态养殖模式,主要防控鲤、鲫、溪鱼大宗水产品的养殖病害。
四、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阶段。(2021年8月至11月)开展全县上一年度用药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各主导品种、各养殖模式发病和用药情况。围绕主导品种选择1-2个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试点,基本形成主导品种用药减量方案和路径。
(二)扩大试点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扩大应用范围,形成一批渔药用量减量化技术模式。
(三)全面开展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全县水产养殖点全面铺开用药减量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局为主的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本县域水产技术推广,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整合力量,加强督查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技术指导,保证效果质量。为确保减量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技术专家指导组,提出具体的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同时,重点聚焦绿色生态养殖、病害综合防控和精准用药等技术知识。加强对我县养殖场(户)的技术培训。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多种媒体,结合科技下乡活动等,大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法律法规规章,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传播绿色防控技术和规范用药知识,提高行动公众认知度、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2021年10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