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札达县关于城区节约用水及规范供水管网改造相关工作的通告
2021-11-15 11:12:55来源:札达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215
2020年8月17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札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节约用水及规范供水管网改造相关工作的通告》。如有札达县、革吉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札达县农村产权交易、革吉县农村产权交易。文件要求施工标准按房屋或用户属性分别施行,并要求用水户按每人每天40升定量取水。
札达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节约用水及规范供水管网改造相关工作的通告
目前,我县的供水系统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为保证该工程规范操作,尽快完成,实现我县城区正常供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用水管理
我县现在的日供水量远大于实际需水量,水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主要原因是部分用水户对水源浪费的漠视造成的:因用水不收费,用户的水龙头常开,定时供水时容器水满后不关闭水龙头,水源溢出沿下水道白白流走。为改变这种行为,在智能水表安装之前,要求用水户按每人每天40升定量取水。县政府组织人员利用10天时间对县城居民用水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水表查抄工作,登记好基数,25天后,再次进行水表查抄,如超过1吨/人,超过部分按10元/吨收取费用(超过部门不足1吨按1吨计算),超定量用水户如是公职人员,通知本单位,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城区公用居民住房的水表数据核查工作由三房办负责,其余用水户由县水利局负责,抄表结果统一由县水利局负责汇总。
二、规范供水管网入户施工
为避免新铺设管网入户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规范供水管路入户施工行为,要求施工标准按房屋或用户属性分别施行。
(一)县城各机关单位及驻县城武警部队所属的房屋
1.管网埋设至院外,建窨井,预留供水口,设总阀。
2.如需要管网入户,各单位需自行组织管道沟开挖工作,开口宽度及深度达到设计要求。也可由施工单位组织开挖,管线铺设位置由县水利局和各单位共同商定,施工单位按预定路线开挖作业时,无意中损坏的各单位地下或地上设施物品,以及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施工单位仅负责一条入户管道的管材及安装工作,如需要供水管路进入多个房间,则由各单位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4.供水管道进入的房间要预留水表及阀门安装位置。
5.施工单位负责自己开挖的管沟恢复工作,如原状为沙土地面或绿地,恢复至沙土地面,绿化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如原状为硬化地面或其它铺装地面,恢复至混凝土地面。
(二)三房办所属的公用居民用房
1.管网埋设至单元楼口合适位置,建窨井,预留供水口,设总阀。
2.如需要管网入户,由本单元所有住户共同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铺设管路需要拆除户内构筑物或装饰物的,原则上由住户自己负责拆除,由施工人员破拆的施工单位不负责恢复。各用户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施工单位施工时无意中损坏的各住户的财物,由住户自行负责。
3.施工单位仅负责一条入户管道的管材及安装工作,管道铺设至规定位置。如需要供水管路进入多个房间,则由各住户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4.供水管道进入的房间要预留水表安装位置,水龙头为统一的规格型号。
5.施工单位负责自己开挖的管沟恢复工作,如原状为沙土地面或绿地,恢复至沙土地面,绿化由各单元楼住户自行承担;如原状为硬化地面或其它铺装地面,恢复至混凝土地面。
(三)城区私有居民用房
1.管网埋设至巷道合适位置,以节约便捷的原则建群表井,预留供水口,设总阀。
2.如需要管网入户,由户主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住宅内管道沟开挖由各房主自行组织,开口宽度及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如需要由施工单位开挖管沟,则由各房主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3.施工单位仅负责一条入户管道的管材及安装费,管道铺设至规定位置。如需要供水管路进入多个房间,则由各房主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4.供水管道进入的房间要预留水表安装位置,水龙头为统一的规格型号。
5.各房主自行负责入户管沟的恢复工作。
(四)城区商铺用房
1.管网埋设至建筑外合适位置,原则上一栋建筑或一个产权人建1口窨井,预留供水口,设总阀,必要时设总水表;
2.如需要管网入户,由房主向县水利局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入户管道沟开挖由各房主自行组织,开口宽度及深度达到设计要求。如需要由施工单位开挖管沟,则由各房主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3.每栋建筑施工单位仅负责一条入户管道的管材及安装工作,管道铺设至规定位置。如需要供水管路进入多个房间,则由各房主自行与施工单位协商,费用自理。
4.供水管道进入的房间要预留水表及阀门安装位置。
5.各房主自行负责入户管沟的恢复工作。
三、统一更换用水计量设施
为方便用水管理,县政府决定对城区所有用水户的用水计量设施进行统一免费更换,原则上全部安装IC卡智能水表(对于个别不具备安装智能水表的区域,在户外建群表井,选装其它类型水表)。原来已安装机械水表的要统一更换,原来没有安装水表的要统一安装。如用水户拒绝安装,县水利局具有停止供水的权利。
四、有序开展自备井关闭封停工作
在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自备井进行供水的单位、居民或商铺,如水源具有取水许可手续,取水许可到期后,不再延续,关闭封停自备井,并入县统一供水管网;如水源没有取水许可手续,则立即关闭封停自备井,并入县统一供水管网。县自备井的关停工作由县水利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共同负责。
五、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县城相关供水管理规定自本通告颁布实施后自行废止。
六、本通告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7-2622310
札达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