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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1-10-29 19:23:41来源: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008

2021年7月18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菜篮子”产业,提升“菜篮子”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我区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加的需求。若是大家有关于淮阳区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有不了解的地方,不妨可咨询川汇区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周口市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柳湖街道办事处,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农场、原种场,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要求,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菜篮子”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周政办〔2021〕4号)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菜篮子”产业,提升“菜篮子”生产抗风险能力,保障我区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加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提升种养殖规模水平,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菜篮子”供给能力,促进“菜篮子”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加快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提高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城乡居民“餐桌”安全。

(二)发展目标。严格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确保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生产供应,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初步实现蔬菜生产布局合理,市场调节能力增强,四季均衡供应,种植面积逐步达到42万亩并保持稳定,产量逐步达到100万吨左右;肉、蛋、奶、水产产量分别达到12万吨、4.5万吨、0.3万吨、0.9万吨;积极建设规模化设施蔬菜生产基地,产销衔接、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规模化“菜篮子”企业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提升“菜篮子”生产能力

1.搞好规划布局,提升蔬菜生产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促进蔬菜产业发展。围绕重点乡镇发展规模蔬菜种植,着力抓好我区优势蔬菜产区基地建设,突出抓好节能日光温室、温棚错季蔬菜生产,争取建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结合各乡镇实际,积极引导黄花菜、食用菌、芦笋等特色产业发展。鼓励创新产业模式发展,拉长产业链条,实现蔬菜生产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增加蔬菜生产基地增收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蔬菜产品深加工企业,以企业带动蔬菜产业发展,降低蔬菜季节性供求矛盾,提升蔬菜产品附加值。

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多样化生产。积极鼓励引进新技术,不断创新节能温室、塑料大棚蔬菜生产新模式,要通过示范带动,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新型日光温室,满足冬季蔬菜供应。积极开展蔬菜生产技术的研发工作,尽可能地拉长蔬菜生产周期,使收获期不断向淡季延伸。积极引进、示范、推广蔬菜新品种,丰富居民“菜篮子”,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实施人才兴菜战略,鼓励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大户加强与科研院所和生产先进地区联系,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时引进高技术人才,着力培养当地技术人员,不断壮大技术人员队伍,靠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蔬菜产业可持续高效发展。鼓励和扶持建设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为菜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种苗,降低生产成本,切实解决菜农育苗难问题。搞好一体化服务,坚持技术指导经常化、一体化、市场化、效益化,充分发挥各类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及时推送“菜篮子”生产、加工技术信息及有关政策,解决技术棚架问题。切实实现蔬菜生产产量逐步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0%。

责任单位: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快转型升级,增强畜禽生产及供给能力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统筹兼顾生猪产能恢复和畜禽产业转型升级。各乡镇要结合本区域承载能力,大力发展高标准种养结合基地,在土地资源相对紧张的地方,支持、鼓励发展立体养殖,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下,增加畜禽养殖总量;依托本区域畜禽产业发展优势,培育本地畜禽养殖主导产业。

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认真落实上级生猪生产保供政策,及时解决生猪复产中的问题。认真落实“五控一隔离”防控措施和屠宰环节“两项制度”,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努力实现淮阳区肉类总产量达到以前5年平均值的95%。

加快畜禽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转型升级,继续推动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大型畜禽规模场要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畜禽规模场逐渐完善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畜禽养殖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要加强防疫,提倡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规划先行,发展高效水产养殖

制定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我区龙湖和各乡镇坑塘改造为重点,大力推广标准化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具有高经济效益的集养殖、垂钓、餐饮、观光等为一体的休闲渔业产业。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各乡镇政府等。

(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产销衔接

1.加强对产地批发生产的建设指导

鼓励辖区蔬菜生产基地根据需要统筹规划产地批发市场,支持各乡镇开展专业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设,对产地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厅(棚)、冷链物流、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政府等。

2.支持城区批发和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

政府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支持“菜篮子”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其公益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市场信息、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冷藏保鲜、加工配送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批发市场在基础设施、管理、技术等方面升级改造,支持建立“菜篮子”产品物流和信息平台。支持中心城区基础条件较好的菜市场在场地环境、标准化摊位、追溯平台、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

3.加强“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促进产销衔接。

合理布局“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城区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社区便利店,农产品电商服务点等“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建设,积极引导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蔬菜生产企业与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开展“农场对接”、“农超对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城区设立直销店、专供店,鼓励合作社开展与社区直供。鼓励发展蔬菜物流配送,支持物流配送企业直接与蔬菜基地、屠宰企业对接,为餐饮企业、超市、集体伙食单位开展配送业务,减少“菜篮子”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积极落实畜禽调运政策,加强畜禽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畜禽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畜禽,保障产品供应。引导企业构建“养殖、屠宰、加工、物流”的生产模式,延长产业发展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建立完善信息网络和分析预警机制

推动建立区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区级信息平台与城区批发市场、产地批发市场、流通企业、生产基地以及销售终端的互联互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采集、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建立“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指导种养殖企业搞好生产销售,规避市场风险,建立网络产销对接平台和生产基地与社区直供信息平台系统。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三)健全质量监管体系,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明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公益性定位,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菜篮子”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拓展检测项目参数,丰富职能任务。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运行条件、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速检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产地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积极开展自检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检工作经费纳入本地财政预算,重点在抽样检测、人员培训、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更新升级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在全区尽快形成上下贯通、职能明确、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抓好标准化生产。制定完善我区“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大有关生产标准的宣传推广、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民群众质量标准意识和标准化生产能力。鼓励和支持高效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产品档次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拳头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登记,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积极推进完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

督促“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每个生产基地要明确技术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管控,建设并完善肉类、蔬菜规模化生产主体追溯体系,做到生产有规范、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产销有凭证、全程有记录。

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的安全执法、巡查检查和抽样监测,指导生产主体如实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农兽药残留超标、不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3.加大品牌培育和创建。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市场前景好的拳头产品积极注册商标,改进蔬菜包装,提高商品性能,加强宣传推介,扩大淮阳蔬菜知名度。鼓励“菜篮子”生产企业在“三品一标”等认证基础上,积极参与知名农业品牌申报,由量变到质变,力争使我区更多的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入选国家、省级目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周口市淮阳区“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淮阳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机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将区“菜篮子”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对成效显著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后者通报批评。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搞好“菜篮子”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制定出台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菜篮子”应急预案;财政部门要统筹财力,科学预算,加大对“菜篮子”生产、流通环节的扶持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搞好流通环节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市场“菜篮子”产品质量监测;商务部门要搞好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菜篮子”储备制度,会同农业部门搞好产销衔接工作;金融部门要牵头搞好“菜篮子”生产企业和市场建设的银企对接,积极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统计部门要搞好“菜篮子”有关统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国家、省土地使用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为“菜篮子”生产及市场建设提供用地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其他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切实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服务和协调工作。

(三)落实扶持政策。建立“菜篮子”工程长效扶持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每年在预算内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扶持和壮大“菜篮子”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菜篮子”产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体私营业主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认真执行国家、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菜篮子”扶持政策,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落实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批发市场用水用电价格,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建立蔬菜进区“绿色通道”,对于产地农民运菜车辆进入城区直销的,可以限定路段时间,允许农民卖菜车辆通行,对于进入城区批发市场的运菜车辆可以放宽通行条件。根据城区居民生活需求,增设“菜篮子”产品销售网点,鼓励在居民区设立“菜篮子”产品销售(直供)点。对于蔬菜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基地建设蔬菜初加工车间、仓储等设施的,不能作为建设用地对待,不得收取相关费用。认真落实相关金融政策,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性贷款、“三农”贷款和小额贷款,贷款利率按照现有利率的最下限收取,为“菜篮子”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稳控食品价格指数,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建立“菜篮子”市场预警机制,加强对“菜篮子”产品供求的预警分析。制定和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确保在疫情和大的自然灾害面前“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建立完善“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建立“菜篮子”保险制度,把政策性“菜篮子”保险基金列入政府年度预算,增加保险品种,扩大“菜篮子”保险覆盖面。探索渔业风险保障机制,推动渔业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支持发展渔业互助保险,鼓励发展渔业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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