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余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收耕地每亩补偿多少钱?
2021-09-29 09:40:16来源:余江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936
2020年3月17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文件发布。那么,余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多少?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场,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8月26日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余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步废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余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为五个区片(详见附件)。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水田作为测算基准对象,征收其它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测算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修正系数为1.0;林地、其他农用地修正系数为0.4;未利用地修正系数为0.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收回国有土地的,参照执行。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农垦场参照邓埠镇(四青良种场、站前良种场、蔬菜队、马岗村)的标准;城市规划建成区外农垦场执行标准为:江西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青年综合垦殖场参照邓埠镇(除四青良种场、站前良种场、蔬菜队、马岗村)的标准;青山苗圃、锦江范家捕捞队参照锦江镇的标准;刘家站垦殖场、水产场、白塔渠仙塘村参照洪湖乡(除龙岗街道)的标准;高公寨营林场、大桥良种场、锦北水库参照画桥镇的标准;张公桥水稻原种场、塘潮源营林林场参照马荃镇的标准。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继续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制度。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实
际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预存到鹰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专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关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统筹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期间,已报批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和《余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及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余府发〔2015〕17号)规定执行的,须按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及时补齐差价。本次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实施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四、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组织领导。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
广,事关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区自然资源、发改、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交通、水利、农粮、审计、林业、公安、房管、信访、公路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场)长为成员的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各乡镇、园区、指挥部、项目部等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征地补偿费用设立专户管理,征地过程中,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足额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至区征地补偿费用专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征地补偿费用后,要将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问题的情况发生。
附件:余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如有江西省、鹰潭余江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江西省农村产权交易所、鹰潭余江区农村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