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2018-12-03 10:29:38来源:公安县人民政府网阅读量:3444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办发〔2016〕30号)
2016年8月26日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15〕33号)、《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鄂金办发〔2015〕31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意见》(荆政办发〔2015〕29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省、市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要求。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逐步形成符合我县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特点的市场体系、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引导、规范、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主。以服务农民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坚持规范管理、维护权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市场规范运行,保证交易有序开展,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从各乡镇实际出发,确定市场模式和覆盖范围,不搞一刀切,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底启动,2016年正式试运行,建成以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为平台、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为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信息登记为支撑的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2017年与省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联网,依托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市场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以服务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依法组织各类农村产权交易,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搭建交易市场。建立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目前,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设在县农经局,负责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授权开展交易活动;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整合财政所现有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三资招投标中心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平台,不进行重复建设。
县级交易平台负责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发布本县内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组织农村产权交易,出具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农村产权交易登记和资金结算,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推介活动。
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站负责按县产权中心授权开展交易活动,收集汇总、核实、整理、上报本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提供政策咨询。
(二)成立监管机构。成立公安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农监委”)。县农监委主要由县政府牵头,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农经局、国资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工商局、水产局等成员单位组成,负责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县农监委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
(三)制定交易规则。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国土资源、房产、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农机等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则,报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协助做好产权交易监管工作。
(四)构建服务体系。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
务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形成集信息收集、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指导、产权评估、抵押融资于一体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专业服务体系。有效发挥基层服务平台、农村社会网格化信息员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产权经纪人体系。
(五)开展产权抵押。在权属清晰的前提下,联合金融部门积极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农业生产设施、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抵押融资,解决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
(六)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的风险防范,建立交易鉴证、保证金、风险金等信用保障制度,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农村产权查询和监管系统,规避“一物多权、一权多抵”风险。联合金融机构、涉农担保机构,建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3月)。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政策,把工作宣传到基层,让广大农民熟知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的目的、内容、方法,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2016年12月)。收集整理全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建立交易基础数据库,建立各类交易品种的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农村产权评估制度和农村产权评估机构备选库,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分级备案制度、上线控制标准、风险保障金制度,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风险防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1月-2017年7月)。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调研、考核和验收等,全面总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县政府金融办负责审批交易规则;县农办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政策指导;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县农经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县工商部门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主体资格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县物价部门负责核定收费标准;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和规则的合法性审查;人民银行公安县支行负责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业务指导。县农经、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涉及农村产权交易的部门要抓紧推进和完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统一受理、分职履责、归口管理”的运作方式,在当地农村产权流转市场设立窗口,及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和备案。
(二)建好基础平台。县、乡两级要按照“有服务场地、有工作人员、有信息发布、有规章制度、有档案管理”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集体资产招投标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夯实“地基”。要加快形成县、乡联网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实现信息畅通、管理有序、公正透明。
(三)加强投入保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政府主导、服务“三农”的非盈利性机构。县级财政要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保障市场建设和运营费投入。
(四)严格监督检查。农村产权交易要坚守“不改变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基本权益”的底线,确保产权流转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框架内进行。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五)强化宣传培训。积极总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通过媒体全方位、多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和推动市场建设。要面向社会广纳人才,建立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管理、懂技术的业务骨干队伍。县农经部门和交易平台要以县乡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为重点,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基层人才支撑。
注:公安县,隶属于湖北省荆州市。位于荆州市西南部,东临石首市,南邻常德市安乡县、澧县,西邻松滋市,北临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辖14个镇2个乡:埠河镇、斗湖堤镇、夹竹园镇、闸口镇、杨家厂镇、麻豪口镇、藕池镇、黄山头镇、孟家溪镇、南平镇、章庄铺镇、狮子口镇、斑竹垱镇、毛家港镇,甘家厂乡、章田寺乡。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7万。
公安县有“七省孔道”、“百湖之县”之称,著名作家碧野先生曾冠以“银公安”的美名。地貌属平原湖滨地区,西南部分地方为平岗和丘岗地;地势平坦。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河流有长江、梓柳河、虎渡河、松东河、松西河、藕池河等,湖泊有崇湖、淤泥湖、牛浪湖、玉湖、陆逊湖、北湖、郝家湖、黄天湖等,水库有卷桥水库。
公安县旅游景点有牛浪湖、卷桥风景区、南平文庙、三袁墓、黄山头风景区、鸡鸣城遗址、荆江分洪工程纪念碑、北闸国家水利风景区、报慈寺、崇湖国家湿地公园、青河城遗址、王家岗遗址、终南古寺、荆和烈士陵园、二圣寺、时光隧道影视城、法海寺、公安县博物馆、小龙虾博物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