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1-09-07 10:34:18来源: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0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需要,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在全县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资源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全面压实各级政府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责任,健全以田长和山长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网格管理责任,统筹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治理水平,全面建立“一网两长”制,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遏制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我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体系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全县以管辖区划分为基础,各乡镇将管辖区域内所有耕地、山体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建立衔接许昌市一级网络,设立县二级网络、乡镇三级网络、行政村四级网络完整的网格体系,每级网格建立田(山)长制,对全县自然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我县自然资源管理一张网。
(一)二级网格。县长担任总田(山)长,田(山)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协助二级总田(山)长开展工作,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并设相应网格联络员。同时设立“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襄城县分局、县财政局等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乡镇参照县级成立乡镇“一网两长”制办公室。
(二)三级网格。总田(山)长由乡镇镇长担任,田(山)长由分包行政村科级干部担任,网格员由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并设相应网格联络员。
(三)四级网格。总田(山)长、田(山)长、网格联络员由所属乡镇选派人员担任。网格员由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选派人员担任。
三、工作职责
(一)二级网格职责
二级总田(山)长对一级总田(山)长负责,主要负责推动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二级田(山)长协助本级总田(山)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体责任,解决网格内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相关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打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管辖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等工作,对网格内发生的自然资源重大案(事)件,积极进行处置整改,每年年底前组织对下级网格落实“一网两长”制情况进行考核。
二级网格员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主要责任,对网格内项目用地、探矿权、采矿权、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护等项目的设立提出实施意见,以及项目审批后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辖区不发生重大违法占地和采矿行为。
(二)三级网格职责
三级总田(山)长对二级总田(山)长负责,主要负责推动本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本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三级田(山)长协助本级总田(山)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加强对四级(村级)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对重大突发案(事)件,立即向本级总田(山)长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整改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每年年底前向本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提交分包区域内的“一网两长”制考核情况,并提出奖惩及问责意见。
三级网格员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分包区域内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组织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上报,并依法处置,确保辖区不发生违法占地和采矿行为。定期对其分包区域的下级网格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四级网格职责
四级总田(山)长对三级(乡级)总田(山)长负责,主要负责推动本行政村(社区)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村(社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本行政村(社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
四级田(山)长协助本级总田(山)长开展工作,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社区)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自然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每周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处置,每周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经四级(村级)总田(山)长签字后,向三级(乡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四级网格员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本行政村(社区)的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与本级田(山)长共同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四)“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一网两长”制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充分配备人员,理顺责任体系,责任明确到人,推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网格内自然资源管理目标全面落实。
(二)夯实工作基础。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问题产生;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运用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采矿行为进行预警,监督下级网格加强管理;要以结果为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一网两长”制全面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多元化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网格的积极性、主动性。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定期对各乡镇“一网两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其在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土地、矿产资源被违法占用、开采和毁坏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处理。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实施“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保护自然资源意识。通过媒体或在责任区公布田(山)长名单、工作职责、专项联系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地和非法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各乡镇要做好土地、矿产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行动自觉,扎实推进“一网两长”制管理工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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