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沁政〔2021〕9号
2021-09-06 15:41:08来源:沁阳市人民政府阅读量:8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沁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16日
沁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完成我市排查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沁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21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改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集中整改范围
2011年至2018由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原国土局实施的“千亿斤粮食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国土整治项目;2019年至2020年由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对2011年之前由财政投资的本次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统筹整改。
二、整改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次整改的责任主体,村级基层组织是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实施主体。
(二)部门指导。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适时对各乡(镇)街道整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先改后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各主管部门按照当前原材料价格测算并制定奖补标准。
(四)验收和评估。各乡(镇)街道政府整改结束后,应逐项进行验收,然后向沁阳市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工作专班办公室将根据验收申请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统筹拨付奖补资金。
(五)建章立制。整改结束后,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不同形式的管护机制,做到五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监管。
(六)群众参与。本次整改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整改实用有效。
(七)缺啥补啥。配齐设施,完善功能,实用有效。
三、整改目标
(一)设施管用。达到井出水、泵能用、电连通、能灌溉状态。
(二)群众满意。整改结果达到群众满意。
(三)长期受益。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保障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四、整改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报废井。指含水层枯竭成为枯井、井壁坍塌无法修复或已经报废不用的机井。整改内容:按规范统一处置(要求恢复地面,达到复耕标准)补助标准300元。
(二)出水量小。由于淤积导致的机井深度不够。整改内容:采取洗井措施,达到原设计深度,补助标准2000元。
(三)正常出水,但存在运行安全风险。
整改内容:维修井台,补助标准200元;配套井盖,补助标准100元。
(四)水质不达标。泥沙含量过大,无法满足灌溉需要的按照报废井处置。
(五)水泵损坏。整改内容:更新,更新一台水泵(含泵头、电缆)补助1500元。
(六)高压电力不通。由电力部门负责架设、完善。
(七)低压配电设施不全。整改内容:更换、维修。更换的每米补助15元。
(八)无水泵或水泵损坏。整改内容按第5条执行。
五、建立机制
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本次整改的落脚点。整改结束后,各乡(镇)街道以村或组为单位,建立不同形式管护运行机制。村级达到五有即:有人员、有制度、有办公场所、有监管人员、有管护经费。村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管护权下放到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进行统一管理,管护责任人为村民小组组长。管护组织的建立作为本次验收的重要内容,缺一不可。
六、资金测算需求及筹措
本次排查共排查出问题机井1757眼,其中:拟报废机井899眼,问题机井858眼(其中出水量小机井329眼、正常出水但存在运行风险机井47眼、水质不达标机井8眼、水泵损坏机井344眼、高压电力不通机井49眼、低压配电设施不全需放线13621米、无水泵或水泵损坏机井99眼)。按照奖补标准共需整改资金181.4万元。资金来源上由财政部门从各部门项目结余资金中统筹安排。
七、整改责任划分
(一)2018年前(含2018年)各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设施项目,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整改实施;整改结束后,由财政部门按照标准统筹安排。
(二)2019年、2020年项目由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不再使用整改资金。
(三)各级管护组织的建立和完善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
(四)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和落实工作,即时奖补兑现。
八、时间要求
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9月份,进行验收和评估,同时接受省、市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村组要成立各级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改工作,同时,要以村为单位,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前后一致。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把市奖补政策宣传到村组,充分调动村组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使整改工作更接地气。
(四)密切协作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技术指导,确保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强化长效管护。整改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管护模式,明确管护责任,安排管护经费,落实管护人员,建立管护制度。真正做到建管并重,持续发挥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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