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有哪些?附评定程序
2021-08-30 17:40:07来源:农交网阅读量:2289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在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有着重要作用,能够对全省家庭农场发挥榜样作用。那2021年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有哪些?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评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苏农规〔2020〕9号)文件第四条的内容,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如下:
1、家庭经营
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农场主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的农业生产技能,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规模适度
经营规模与当地的资源条件、农业行业特征、农产品品种特点、家庭农场主的能力水平相适应。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露地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设施农业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100亩;生猪年出栏不低于1000头;羊年出栏不低于200只;肉牛年出栏不低于100头;奶牛存栏不低于100头;肉禽年出栏不低于5万只;蛋禽存栏不低于1万只;种养结合的主要产业规模不低于上述标准的70%;休闲旅游农业的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万元。经济效益特别明显的,规模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3、效益良好
家庭成员人均从农场获得的净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技术先进
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配备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或以互助、购买等方式获取较高水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养殖类家庭农场基本配备与其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标准化生产设备。
5、运营平稳
经营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生产经营场所有家庭农场标识牌,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有完整信息。有真实完整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收支记录。统筹资源要素、防范风险和市场营销能力较强。
6、质量安全
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或规程,有各类投入品购买、使用等记录。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控减化学农药用量,保障生产安全、产品安全和生态安全。近五年无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7、绿色生态
采用绿色防控、精准施肥施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秸秆综合利用率100%。畜禽养殖类家庭农场有满足防疫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养殖场所达到标准化要求,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污染治理达标。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采用循环农业生产模式。
二、2021年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
根据上述苏农规〔2020〕9号文件第五条的内容,2021年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程序具体如下:
1、名额分配
省农业农村厅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全省家庭农场发展总体情况确定当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数量,并综合各设区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分配推荐名额。
2、自愿申报
家庭农场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递交《江苏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以及家庭农场情况简介(主要包括农场规模和经营情况、生产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等内容);场房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附属设施等证明材料;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3、乡镇初核
乡镇(街道)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农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将初核通过的家庭农场推荐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4、县级复核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推荐的家庭农场进行复核,并将复核通过的家庭农场名单在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于当年5月底前推荐至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5、市级审核
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对县级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省级下达的推荐名额,于当年6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市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表》和相关材料报省农业农村厅。
6、省级确定
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各地推荐材料,组织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推磨式”现场核查,综合确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7、公告授牌
省农业农村厅将评定名单在厅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当年8月底前发文正式公布,并颁发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荣誉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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