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条件有什么?附省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申报条件
2021-08-27 17:57:39来源:农交网阅读量:828
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评定是为了带动当地的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一般都是具有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示范带动能力的合作社才有可能评选上。那陕西省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条件有什么?陕西省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申报条件又有哪些呢?
一、陕西省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条件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0〕209号)文件的内容,陕西省农民合作示范社申报条件如下:
1、公示年度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等情况。
2、财务会计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7〕15号)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计入相应科目。
3、社务管理规范
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为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低人数为五十一人。
4、社会声誉良好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社风清明,恪守信誉,公平竞争,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注意:陕西省各市(区)申报省级示范社要兼顾产业,在符合申报条件、不降低评定标准的前提下,突出规范办社、绿色发展、产业扶贫,对生产经营粮棉油、菜篮子产品等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提供有关服务的农民合作社,以及贫困地区扶贫成效显著的农民合作社予以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
二、陕西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组织申报条件
根据上述陕农办发〔2020〕209号文件的要求,陕西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示范组织申报条件如下:
1、具备法人资格
有具体的章程,在民政或市场监管(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社团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
2、规模较大
农民用水户达到100户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积500亩以上。
3、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有明确的财务管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水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等制度。
4、组织运转基本正常
管理目标任务明确,管理人员责任心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资金、经营管理规范,用水、经费使用公开透明。
5、管理成效比较明显
在工程维护、分水配水、水费计收等方面成效明显,农业用水秩序良好,得到用水户、当地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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