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碧江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2021-08-09 17:49:04来源:碧江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910
各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按照《2018年贵州省地籍管理和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要点》(黔自然资〔2018〕20号)要求,为确保2020年完成农村房屋、土地权籍调查数据入库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惠民利民工程。通过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依法确认农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有效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使农民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得到法律的确认与保护。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因地制宜的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落实该项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二、方法步骤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农村房屋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定着物纳入工作范围,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结合我区实际,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外业调查作业单位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完成全区共计40396户农村房屋权籍调查外业工作。
第三阶段(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0日):完成外业调查数据入库、审核、验收工作。
(二)公开透明,坚持原则。各乡(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字〔2016〕191号)规定,开展确权发证工作。本着自愿申请、尊重历史、符合事实、依法登记的原则,通过稳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健立健全房屋、土地权属争议调解机构,依法调解土地权属争议。
(三)严守规范,精准确权。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
依据《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建立房地一体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该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碧江区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明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著海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钰涛区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成员:杨光金区住建局局长
杨水平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黄永忠区档案馆副馆长
熊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田子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陈际能区委政法委维稳科负责人
滕梓元环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仁江河西街道办事处政协联络组主任
曾俊灯塔办事处副主任
张能川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长
王磊坝黄镇副镇长
肖叶明漾头镇人大主席
罗海云场坪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杨光勇滑石乡副乡长
夏永年和平乡副乡长
王娅瓦屋乡人大副主席
廖新年桐木坪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廖凯六龙山乡人武部长、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田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峻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密切配合、协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预算,确定测量单位,配合作业单位做好碧江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权属、使用面积的认定,制定和完善相关审批管理规定,协调解决在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检查和成果验收等相关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服务采购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农村房屋建造、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供施工技术指导,制定和完善农房审批管理措施;区公安分局:负责提供相关户籍资料,门牌信息等,协调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区档案馆:负责指导权籍调查档案整理工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指导测绘单位将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导入不动产权籍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入库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具体调查工作,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调度,组织相关站(所)、村、组(社区)干部和发动群众,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负责配合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协调权利人进行现场指界,收集权属来源资料以及权属纠纷调处等相关工作。
(三)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区“房地一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日常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和调度,对工作进度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保质保量如期入库工作,实现全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信息化管理,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如有铜仁市、碧江区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铜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碧江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