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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2021-08-05 16:15:25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阅读量:1697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宁波市奉化区“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精神,加快实现我区农业农村领域“换道超车、争先进位”总目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户收入结构更加优化、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特制订本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以及区委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为主题,以滕头区域党建联合体入选浙江省乡村振兴十大模式为契机,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和农民增收内生动力为主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拓展增收途径和增收模式,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夯实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础,帮助低收入农户增收、扶持薄弱村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通过三年努力,让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定型、经营性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城乡资源要素进一步流动、乡村内生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一村创一业、百村兴百业、强村又富民的发展格局。2021年—2023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居宁波前列,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长不低于15%,现行标准下低收入农户人数年均下降7%。2021年启动65个村16个集体经营性项目,实现全区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总收入3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目标,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35%以上;到2023年底,累计284个村全部实现一村一业长效增收,全区行政村基本实现集体经济年总收入8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上目标,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

二、全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多维度谋划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合作模式,鼓励抱团发展,对镇村统筹集体经营性项目按村补助,每村补助不超过150万元;有条件的村也可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单村自主发展集体经营性项目,每村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一是村村联营。鼓励强村和弱村之间、弱村与弱村之间结对共建,探索村村联建经营模式。引导各镇(街道)工业集聚区周边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庄,运用党建联合体等议事平台,村村集约整理区块内建设用地,统一用于标准厂房、物业用房等建设,通过项目建设、人员互派、资源共享等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二是镇村联营。对资金、土地等匮乏的村庄,探索镇(街道)村联建统营模式。由镇(街道)统筹各级政策扶持资金,帮助开发经营工业厂房、物业经营用房、员工宿舍等,所得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成立强村公司,汇集资金、土地、项目等要素,在更大的空间统筹村集体发展项目。三是村企联营。对于没有开发能力但是物业、土地等资源要素充分的村,探索村企联建经营模式。委托国有企业、农业企业、创业团队等社会资本发展村集体项目,创新股份合作、承包合作、租赁合作等合作模式,探索开展重点项目、关键设备、优势和稳定行业的投资合作,完善审批优化等政策保障,并逐步健全村企间利益分享机制。四是“飞地”项目。对区位优势不明显、资源匮乏的村,引导村集体通过自筹资金、腾退“低散乱”建设用地折价等方式,在中交未来城、经济开发区等平台和城镇建成区入股建设村集体经济“飞地”项目。经济发达镇(街道)要加强对经济薄弱地区“飞地”项目的支持帮扶力度。

(四)多路径丰富项目类型。一是整合重组,深挖资源潜力。支持拥有矿山、石塘、沙塘等自然矿产资源的村,积极发展集体经营或发包的矿产经济。鼓励集体所有土地、森林、荒地、水面等资源丰富的村,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引导有可利用闲置屋面资源的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获得电力创收和政策补助。倡导农房改造重点村,通过造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整理土地指标,产生指标调剂收益。推动生态、人文等方面资源条件较好的“百村景区化”工程建设村,培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农旅融合项目。二是立足实际,发挥区位优势。在西坞街道、江口街道等平原地区,引导村集体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用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规模、稳定流转的租金溢价增加村集体收入。在锦屏、岳林街道、方桥街道等二三产业基础好、人口集聚度高的地区,由镇(街道)统筹各级政策扶持资金,引导村集体建设经营工业厂房、物业经营用房、员工宿舍、蓝领公寓等物业项目,着力发挥物业经济造血功能。三是做精特色,发展现代农业。在尚田街道、萧王庙街道等农业特色产业已经形成的地区,提升水蜜桃、草莓、笋竹、茶叶、特色小吃等传统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引入优质粮油、蔬菜、水果、食用菌、畜禽等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形成品类齐全、供应充足的农产品供应基地;在溪口、大堰镇等山区借鉴锦溪村香榧—黄精、大堰村竹下大球杆菇等林下经济发展经验,着重发展林下经济项目,鼓励镇(街道)适当给予项目扶持配套。四是做优服务,培育服务实体。引导村集体组建中介服务组织,领办创办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等服务实体,提供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仓储物流、环境卫生、婚丧礼仪、修理装饰、居民生活等配套服务;支持村集体承担政府履行的统防统治、养老托幼等服务和水利设施、农贸市场等管护业务,国有企业以固定收益的形式购买服务,进一步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全面带动农民增收

(五)做好“五新”产业带动农民增收。一是数字化带动。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新希望、网易味央现代化农业示范园、桐照智慧渔港、新建村现代果园智能农机示范基地等数字农业示范项目建设,辐射周边农村助农增收。二是设施化带动。加强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对新购置的适用农业机械、农产品冷链装备、数字农业装备、绿色畜牧设备等农业装备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50%的资金补助,上级补助资金可以累加,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设施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能助农增收。三是科技化带动。鼓励农技推广人员在岗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获取合理报酬。实施科技特派员扎根计划,实现相对薄弱村派驻全覆盖,针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领域开展定点指导,推动科技特派员带着项目、资金、技术和成果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助农增收。着力增强农民投资理财观念,增加资金的财产性收入。

(六)推动农户“三转”带动农民增收。一是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性就业。依托驻企专员、8718奉化子平台、工业协会等平台,积极对接用工需求,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全面启动休闲用品、电子产品、宠物用品等来料加工助农增收阳光行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家门口再就业,每年新增就业人员1500人以上;扶持个人、乡贤能人、创业团队、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二是推动农民向农业经营主体转变。实施特色农产品振兴计划,支持传统乡村工艺振兴,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引导农户参与农村乡土特色农产品开发与保护,发展笋干、牛肉干面、咸光饼、千层饼等特色小吃产业使农民成为经营主体;以镇区辐射村为重点,启动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大堰镇等乡村夜经济特色带建设,开发乡村夜间美食、乡村音乐会、乡村集市、乡村节庆等一系列旅游产品,吸引农户参与经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推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三是推动农民职业化转型。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发掘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等各类培训,引导农民职业化发展;探索发展农村网红经济,推进金峨村杜鹃花基地等网红打卡点建设,每年开展5次以上农产品直播带货活动,培育一批农村网络直播团队和农民主播。每年评选表扬一批助农增收先进企业、优秀经营户和典型职业化农民。

(七)强化政策扶持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常态化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实现相对薄弱村派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落实1人就业,对无劳动能力的以救济为主;探索靶向式投入机制,鼓励产业比较发达的村搭建产业平台集聚产业项目,统筹使用各级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资金,吸引周边区域低收入农户集中就业、统一分红。二是旧房改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溪口镇、大堰镇等山区农房破旧村,通过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和老旧农房改造提升,实现农村居民旧房变新房,提升资产价值。三是落实惠农、助农相关扶持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大区级财政在粮食、农机、农技等方面的补贴力度,提高农户抗风险能力;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优化部分地方特色产业险种,每年新增2个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试点;积极落实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项目,对实施产业项目等的低收入农户予以政策补助。

四、改革赋能完善增收机制

(八)深化农业综合性服务体系改革。依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着力推进区、镇、村三级农业综合性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全省区县级农业生产综合性一站式服务示范平台。一是建设区级“一体化”农业生产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机农技服务队伍、金融保险支农机构、农业生产资料等资源和力量,提升农技服务、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资供应、农机销售、信贷保险、会计代理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满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高质量生产服务采购需求。二是建设村级“一站式”生活服务平台。整合金融、保险、邮政、快递收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寄售等便民服务资源,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农村便民超市、农村淘宝店等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打通农村便民服务最后100米;全区第一批安排18个行政村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各行政村全覆盖。

(九)推进土地综合利用集成式改革。一是启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激活利用试点。选取大堰镇先行试点,摸清各镇(街道)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存量,逐步明确宅基地改革的内涵和多种实现形式,建立健全我区闲置农房激活利用的配套政策制度设计、产权交易网络,做到闭环运行、风险可控;涉及土地出让的,土地出让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二是探索推进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交易,所得净收益全额返还村集体。三是探索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改革。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依法批准的房产和建设用地,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以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经营。

(十)开展金融支农创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参股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加大贷款利率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创立“强村贷”产品,实行三年全额贴息优惠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探索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款机制创新,引导江口、方桥街道等征迁力度较大区块的一些集体资金现金量较大的村通过竞争性存款机制选择利率更高的金融机构,增加经营性收入。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把“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品质生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区实施“百村百业、强村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区农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动;农业农村部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做好组织指导和日常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资金保障和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用地保障上积极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创造条件。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逐村建立工作计划,细化落实责任,实施精准帮扶和重点扶持相结合;要确定牵头负责人、责任部门、支持项目、发展计划、经营团队等,成立工作专班,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有效扩大投资、数字乡村发展等行动方案,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村制定增收计划,明确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十二)强化要素保障。一是财政保障。“十四五”期间要持续加大三农补助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市场前景的产业项目和物业经济等造血功能项目,特别是蓝领公寓类、乡村旅游产业和林下经济项目;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下行政村集体经营性项目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80%,15—30万元行政村集体经营性项目补助不超过70%,30—50万元行政村集体经营性项目补助不超过50%;加大区、镇(街道)二级资金扶持力度,着重强化来料加工等助农增收项目扶持,精准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二是金融保障。充分发挥“育农贷”杠杆作用,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贷款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全额贴息和担保费用全额补助,允许项目贷款无本续贷,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贷款担保不作反担保要求。三是土地保障。每年安排不少于20亩的用地指标,用于村集体经营性项目。对委托流转或土地股份合作的村,实现流转规模1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给予每亩200元补助。

(十三)强化督查激励。一是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区委组织部、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室要把镇(街道)“百村百业、强村富民”成效列入年终党建和工作述职内容,纳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区级结对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对工作措施不力、年度任务未完成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二是健全三资监管体系。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每年新增清廉村居12个以上。推广松岙镇村账“双代理”和江口街道村级监察微平台模式,三年内在全区全面推开。推行村级集体资金网上审批、银联直付、阳光村务卡等,实现村级支出“无纸化审批”“最多跑一次”“非现金支付”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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