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17:55:09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1483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荥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11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郑州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先试点探索路子,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确定王村镇段坊村为我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以下简称试点村)。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试点工作实行统筹安排,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王村镇负责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保持稳定。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以已经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四)因地制宜。根据试点村的土地承包现状,以现有农村承包关系为基础,查缺补漏,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
(六)注重实效。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明确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王村镇成立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指导试点村成立由村、组干部,党员,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试点村工作小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2.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示板、印发宣传手册和标语等办法,使试点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真正把政策明白传达给群众,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基础。
3.培训人员。市农委负责政策知识和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王村镇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村组干部和具体参与群众参加培训。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政策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和督导组到试点村开展指导服务工作,使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落实到基层,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水平。
(二)实施阶段
1.清理土地承包管理档案。以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文件)为依据,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等资料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状况。依据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航拍图、二调勘测资料,结合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原始档案资料,查清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等信息;查清承包方承包地块名称、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经营方式和土地用途等信息,认真填写好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等相关表格,形成基础数据,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原始资料,并将调查结果落实到户。
3.农田测绘。采用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由测绘部门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测量每个地块的空间位置、形状、面积,形成土地调查工作底图、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王村镇政府、试点村,供农户现场指界。
4.现场指界。由王村镇政府、试点村工作小组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承包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承包户姓名要求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5.问题修补。由王村镇政府、试点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6.制作宗地图。由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7.承包户确认。由王村镇政府、试点村工作小组组织承包户,对承包地块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8.调查结果公示。王村镇政府、试点村工作小组及承包户共同确认的成果,以试点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村民小组地块图和登记台账在试点村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并保留影像资料。待公示无异议后,以试点村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承包户承包地块宗地图等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进行汇总,上报王村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初审。
9.乡镇申请。试点村工作小组以组为单位发放全市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由承包户(户口本确认的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书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试点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对申请书进行核实,核实后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王村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初审。
10.审核颁证。对初审符合规定的确权登记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由镇政府提出申请报市农委审核。市农委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市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1.发放证书。由王村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试点村村民大会,将市政府统一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承包户手中,并保留影像资料。
12.建立数据库。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建立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
13.资料归档。由市农委、王村镇、试点村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14.成果验收。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试点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认真按照方案、制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督查工作落实、总结验收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有序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郑州市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农业部门负责宣传培训、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做好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经费,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经省级验收合格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的矛盾纠纷;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依法推进;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三)规范档案管理。农业部门要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并严格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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