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亭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27 16:52:47来源:龙亭区人民政府阅读量:396
各乡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龙亭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6日
龙亭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我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双安双创”),根据《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和《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双安双创”,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安全县创建,全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全面提升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下同)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菜、果、猪、牛、羊、禽蛋、鱼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监管经费保障有力,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社会共治。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经费投入、体系建设、部门协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统筹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引入第三方考核机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共同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
2.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突出全程监管理念,支持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举措和新模式,着重构建符合我省农产品产销实际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3.学习经验,全面启动。学习借鉴外地创建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方案,安全县创建工作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同步进行,通过创建,切实推动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年度增长幅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区农林牧机局牵头)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査抽检。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区农林牧机局牵头)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主要生产基地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区农林牧机局牵头,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及主要农产品。加强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完成省、市两级例行监测及专项监测任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历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督促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区农林牧机局牵头)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濫宰、虛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査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注重风险预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区农林牧机局牵头,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针对我区农业优势产业,加快制(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的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包装、贮存、运输、屠居宰规程。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强化证后监管。(区农林牧机局牵头)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有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两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两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制订区、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区农林牧机局牵头)
(八)完善创新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衔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的作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区农林牧机局、区食药监局牵头)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7月)。起草出台工作方案及工作标准,区政府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2018年7月-2019年9月)。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对照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细则和评价标准,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出台具体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考核评价(2019年9月-11月)。完成创建自查,以区政府名义报请市政府组织初评,初审合格后由市农林局报请省政府食安办、省农业厅组织核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由省食安委授牌,命名“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四)总结阶段(2019年12月)。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两乡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年度考评,落实考核奖惩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统筹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形成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筑围。重点总结宣传创建的成效以及典型经验,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体现工作成效的展示区、探索监管手段的先行区和各地学习交流的基地,切实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功能和作用,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开展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五)强化监督考核。相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强化任务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规划指导过程监督和工作考核。在监督考核过程中,要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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