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潞城市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2018-08-30 10:29:37来源:潞城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723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潞城市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潞政办发〔2017〕3号)
2017年2月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57号)文件精神,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长治市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构建一体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扎实稳妥做好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为主。必须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引导、规范和扶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必须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逐步探索形成符合农村实际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
——坚持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和完善现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稳妥慎重、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
二、建立市场
(三)机构设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为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流转交易提供服务的平台,以市农村土地物权管理服务中心为依托,整合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林权、水利设施使用权等相关农村产权交易职能,成立潞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乡镇在农经综合服务大厅设立产权流转交易窗口;村级配备产权流转交易联络员。
(四)平台建设。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要推进建立数据库网控中心,与本级各涉农产权主管部门的农村产权信息数据库进行对接,实现农村产权信息共享。开发专属网站,建设专门的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和线上交易系统,基于互联网实现交易审核、信息发布、业务管理、招标竞价、电子监察等多重功能,做到产权信息的贯通应用。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产权抵押担保信息,记录借贷主体信用情况,并向银行和担保公司开放,防止农村产权幕后交易、“一权多贷”和贷款投向不良信用主体。
(五)健全职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减少环节、简化程序”的原则,积极打破管理条块分割、服务资源分割的格局,实行一站式服务。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和乡产权流转交易窗口既要发挥信息传递、政策宣传、价格发现、交易中介、经营监督等基本功能,又要注意发挥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交易产权提供便利和制度保障以及防范土地流转风险的功能,适应交易主体、目的和方式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成集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抵押融资等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村级联络员主要承担信息采集、现场勘察、联系农户等配合工作。
三、运行监管
(六)交易品种。通过市场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包括承包到户的和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等,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为主,不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具有明显的资产使用权租赁市场的特征。法律没有限制的农村产权品种均可入市流转交易,流转交易的产权必须权属明确,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流转交易的方式、期限和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园地、草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2.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可以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3.“四荒”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采取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按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交易。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可以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
6.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可以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7.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可以采取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8.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是指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后量化到成员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符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可以采取家庭内部分割、继承、赠予、转让、集体赎回等方式进行流转交易。
9.其他。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七)交易主体。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进入市场参与流转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现阶段市场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一定标的额以上的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要依法对各类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登记备案。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方必须是产权权利人,或者受产权权利人委托的受托人。除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之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
(八)服务内容。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要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等基本服务;并根据自身条件,逐步开展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等配套服务,还可以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以及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
(九)监督管理。成立潞城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市场规范运行。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严禁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纵交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耕地、林地、草地、水利设施等产权流转交易后的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不能改变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能破坏生态功能,不能影响公共安全,不能损害集体和农民利益。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统筹规划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经部门牵头,发挥其根植农村、熟知“三农”的优势,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指导协调市场运行经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需要,制定具体办法措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建设运行资金,并监督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农经部门要加强与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住建、水利、林业、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上述涉农产权管理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涉农产权的确权工作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对接农村产权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做好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
(十一)加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扶持力度。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大厅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实行市场建设等优惠政策,通过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或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支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农经部门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培育市场中介服务组织,逐步提高专业化水平。
(十二)加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普及“三农”政策和金融保险知识,积极宣传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成效,推广典型经验,为市场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发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的热情,引导更多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觉入市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有效运转。
注:潞城市,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位于长治市中部,东南与平顺县相连,西南与长治市郊区接壤,西北和襄垣县毗邻,东北与黎城县相望。辖2个街道4个镇3个乡:潞华街道、成家川街道,店上镇、微子镇、辛安泉镇、翟店镇,合室乡、黄牛蹄乡、史回乡。面积615平方千米,人口23.5万(2016年)。
潞城市地貌有平原、丘陵、山区;东部多为山区,中部多为平川,西部多为丘陵。气候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河流有浊漳河、大南河、百里滩河、漫流河等。境内有闻名三晋的辛安泉,华北第二大泉,水质优良,属高锶低钠型不含二氧化碳的纯天然矿泉水。
潞城市旅游景点有高山流水旅游景区、绿野漂流旅游景区、潞河婴儿墓群、合室黄龙洞遗址、辛安原起寺、神头之战遗址、八路军总部北村旧址、八路军太南办事处纪念馆、神头之战纪念碑、潞宝毛主席博物馆、卢医山景区、三仁雕像、潞城市殷商文化公园、潞城市环城水系民俗文化公园、潞城市文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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