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2021-06-29 14:47:13来源:农交网阅读量:1448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想要合理合法使用土地,首先就必须了解清楚其概念和法规。下面农交网小编就来说说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
一、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知,目前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有哪些?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应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2、即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争议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
3、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农民集体。
4、对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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