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400-6666-737
农交网APP

农交网APP

扫码下载

农场管家APP

农场管家APP

扫码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关注有礼

商务合作

农交客服

扫码咨询

南宁市横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2021-06-10 11:48:17来源: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753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方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横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官网截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按照严保严管、节约优先、统筹协调、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题,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全县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已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1004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2004公顷。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精神

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安排专题,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增强耕地保护的意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实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各乡(镇)要根据《实施意见》中耕地保护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区域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当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总结,作为当年度乡(镇)绩效考评“耕地保护”指标的佐证材料。[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1.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切实减少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模。建立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衔接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类规划,推进“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整治格局。合理确定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比例,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用地预审“闸门”作用,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引导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各类非农建设项目避让耕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等优质耕地。

落实耕地严保严管措施,对近5年利用粗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突出的乡(镇)视情况调减其占用耕地计划。大力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有效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用地退出、转产和兼并重组。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用地标准,规范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总结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和约束。[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征拆中心、六景工业园管委会参与]

2.严控严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指导各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用地选址,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作为项目选址的重要前提条件。重大项目建设、生态建设、灾毁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要规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充审查和管理,加强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确保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六景工业园管委会参与]

以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为基础,结合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督察、全天候遥感监测、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等,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实行动态监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

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3.严格管理农民建房占用耕地。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合理引导农民集中建房或原址重建,充分利用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和零星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农民建房经批准确需占用耕地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垦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予以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加大农民建房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三)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保护

1.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研究制定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储备区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实现在线监管,统一评估考核。加强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制定相应的管护办法,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参与]

2.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做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应剥尽剥、能覆尽覆”,优先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新垦造耕地、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等项目,进一步提升新增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合理统筹布局剥离利用点,有效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后直接覆盖利用,减少剥离、覆盖利用成本。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切实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责任,将相关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提高补充耕地质量。以新增水田面积和提升耕地产能为重点,通过耕地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参与]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将耕地土壤培肥改良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推进耕地提质建设。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推进石漠化耕地整治、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加速土壤熟化提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耕地产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参与]

3.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对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石漠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等有序开展退耕还林。不得将确需退耕还林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将已退耕还林的土地纳入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范围,不得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和坡改梯耕地纳入退耕范围。[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横县生态环境局、县扶贫办参与]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开展以轮作换茬、冬耕晒垡和休耕培肥为核心内容的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提升耕地产能。加强轮作休耕耕地管护和治理,坚决防止损坏耕地质量、改变耕地地类、削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休耕变弃耕等现象发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

4.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健全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强化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评定与年度更新评价工作衔接,确保新增耕地评定结果及时上图入库、汇总分析,定期对全县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发布评价结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年度监测成果更新。开展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并探索将成果运用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土地整治成效分析、耕地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制定基准地价服务农用地流转等方面。[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县生态环境局参与]

(四)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发放要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挂钩,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参与]

(五)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管考核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的精神,抓紧落实具体工作,强化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保护耕地的强烈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横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和运输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参与]

2.严格落实考核。强化耕地保护全流程监管,建立耕地保护数据与信息部门共享机制。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以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监测、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耕地保护制度建设情况等。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党政领导责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参与]

>>如有南宁市、横州市、马山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南宁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横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马山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系统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农交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原创(独家)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者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农交网”。

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如需转载本网非原创(独家)文章,同样建议注明该文章的出处和作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