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方案
2021-06-01 17:58:39来源: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量:53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6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良庆区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和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补贴工作,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增强糖业竞争力,推动糖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蔗农脱贫增收。2020—2022年,通过利用自治区统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亩产提高20%以上,蔗糖分提高0.5%~1%;甘蔗生产机械化得到有效推广。
二、实施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
(一)任务目标。到2022年,全城区范围内基本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确保完成8.77万亩,力争完成10.36万亩。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对使用脱毒、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
(四)品种要求。通过甘蔗品种登记、审定、鉴定或南宁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品种。
(五)种苗来源。
1.自治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或具有甘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供种企业供应的脱毒、健康种苗。
2.种植主体从上述基地或企业引种扩繁生产的脱毒、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
3.经南宁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脱毒、健康种苗。
目前尚未列入广西淘汰品种、糖业主管部门认可、制糖企业还收购的优质品种(包括种植主体自繁、自留的种苗)均可视为健康种苗,列入补贴范围。
(六)补贴方式。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七)实施步骤。
1.分解年度任务。根据自治区下达给我城区的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总任务目标,按年度将任务分解到各镇(详见附件1)。
2.保障种苗供给。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蔗区制糖企业负责对接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及育种单位,调查了解种源信息,向各镇人民政府和种植主体推介脱毒、健康种苗,提供种源信息。各镇人民政府联合蔗区制糖企业组织甘蔗种苗经销商和种植主体采购种苗或自繁自留。
3.组织申报验收。
(1)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联合蔗区制糖企业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自治区补贴政策和企业内部扶持政策,组织发动种植主体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并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报补贴,同时结合开展糖料蔗订单合同工作。制糖企业利用其设备、人员和技术优势,对种植主体申请补贴的新植脱毒、健康种苗进行品种确认、面积核定和蔗农信息采集。(完成时间:每年4月底前)
(2)验收。由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完成时间:每年5月底前)
(3)公示。由各镇人民政府与制糖企业负责公示。制糖企业通过其农务信息管理平台录入、整理验收数据,打印出补贴公示表,由镇政府和制糖企业盖章公示到村、屯,公示期7天,让群众互相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整,再公示。(完成时间:每年6月底前)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人民政府将补贴验收数据及相关材料上报城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备案。(完成时间:每年7月底前)
4.发放补贴资金。由城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并会同城区财政局制订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报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发放给补贴对象。(完成时间:每年8月底前)
5.加强档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完成时间:每年9月底前)
三、实施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补贴
(一)任务目标。通过推广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到2022/2023年榨季累计完成机械化深松(深耕、粉垄整地)3.15万亩、旋耕3.93万亩、开行2.44万亩、联合种植0.82万亩、中耕培土4.68万亩、植保2.18万亩、收获2.73万亩、蔗叶粉碎还田1.17万亩,机收运输7.4万吨。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累计确保完成0.81万亩,力争完成0.98万亩。
(二)补贴对象。开展机械化作业和创建高效机收基地的服务组织和个人,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个人。
(三)补贴范围。对深松(深耕)、粉垄整地、旋耕、开行、联合种植、中耕培土、植保、收获、运输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对自投资金完善基地条件、实现高效机收的主体进行奖补。
(四)补贴标准。机械化深耕(深松)30元/亩、粉垄整地
80元/亩、旋耕20元/亩、开行10元/亩、联合种植50元/亩、中耕培土25元/亩、植保5元/亩、地头集堆剥叶50元/亩、行间剥叶20元/亩、联合机收234元/亩(或45元/吨)、割堆机收100元/亩、割铺机收60元/亩、蔗叶粉碎还田20元/亩,机收运输15元/吨。
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每块蔗地只能享受一次,奖补额不能超过基地改造及运用各种先进适用技术所新增的投资总额,每亩最高奖补额为1000元。
(五)补贴方式。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
(六)申报、审核流程及要求。
1.机械化作业补贴流程。
(1)签订协议。机械化作业主体应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2)申请补贴。机械化作业主体在完成作业后30日内向作业点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补贴申请。
(3)审核。作业点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联合机收量和机收蔗运输量以糖厂出具的证明为准。
(4)公示。各镇人民政府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或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城区农业农村局。
(5)资金拨付。城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申请情况汇总后报城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发放给补贴对象。
2.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流程。
(1)制定方案。实施主体制定高效机收基地改造方案,实施前提交各镇人民政府备案。
(2)实施改造及全程机械化作业。实施主体组织实施改造,基地改造结束后,应实施全程机械化作业,并对实施改造前、实施过程、实施改造后的状况及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进行拍照、摄像,作为申请补贴凭据。
(3)申请补贴。机收前,实施主体向各镇人民政府提交补贴申请。
(4)审核验收。由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验收,基地改造面积、联合机收面积和效率达到高效机收验收标准的,按投资总额核定奖补额。
(5)公示。各镇人民政府将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在各镇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城区农业农村局。
(6)资金拨付。城区农业农村局将各镇高效机收基地以奖代补情况汇总后报城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发放给补贴对象。
具体实施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2年广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0〕63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良庆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小组,以城区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信局、那马镇人民政府、大塘镇人民政府、那陈镇人民政府、南晓镇人民政府、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明阳糖厂、南宁良庆东糖糖业有限公司组成。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彭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经信局抽调。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二)责任分工。
1.城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城区财政局、经信局制定城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报城区人民政府审定;协调推进全城区糖料蔗良种良法补贴实施工作;收集、审核、汇总各镇申报补贴面积及相关材料;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批复给各镇。
2.城区财政局。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工作,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3.城区经信局。配合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协调组织制糖企业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补贴实施工作。
4.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贴发放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牵头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以及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汇总上报等;负责兑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及受理信访工作;负责本镇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工作等。
5.制糖企业。配合各镇及城区有关部门开展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公示等工作。
各镇及各部门要在城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我城区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通过统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自治区各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城区财政局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对接,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安排配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宣传发动等工作。蔗区制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媒介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蔗区制糖企业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和指导。要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组织督查组深入各镇、村(社区)进行督促检查,及早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不定期明查暗访,坚决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处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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