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自愿流转、竞价流转、入市流转流程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2021-05-29 20:02:44来源:农交网阅读量:995
农村宅基地可采取转让、赠与、置换等方式进行流转。但在这个基础上,又可以分为自愿流转、竞价流转、入市流转,那么宅基地自愿流转、竞价流转、入市流转流程有哪些?一起来看看!
一、宅基地自愿流转
对符合流转条件的,本着双方自愿原则,转让方和受让方参照以下程序进行流转:
1.申请。宅基地流转双方必须同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
2.审查。村民委员会对流转双方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申请流转双方的相关信息公示不少于5天,对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审核。
3.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宅基地流转进行调查审核,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4.签订流转协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批准后流转双方签订协议。
5.变更登记。受让方按照变更登记的相关要求申请变更登记。
二、宅基地竞价流转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原则上分配宅基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具有商业或其他附加值的宅基地,在符合分户条件的成员内部流转时,可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选择。参照以下程序进行流转:
1.信息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将土地及规划信息进行发布公告,公开宅基地位置、面积、用途、建设标准、竞价日期、竞价方式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15天。
2.竞价报名。申请人在公告期间进行报名,公告截止时报名结束。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天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要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通知竞价人参与竞价。
4.现场竞价。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现场集中参与竞价,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竞价确认。竞价成功后,竞得人需在7天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交清竞拍价款。
6.结果公示。竞得结果在本村进行公示。
三、宅基地入市流转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利用宅基地用于经营、生产或兴办企业的,在符合村级规划的前提下,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