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市自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关于望留街道官家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1-05-20 16:31:42来源:潍坊市自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阅读量:3321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决定,为经济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官家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潍城区财政局、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潍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官家庄村土地位于利昌路以东、高家街以南,征收土地总面积0.228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0.2283公顷)。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位于第Ⅰ-1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44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32.8752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进行成片拆迁,按照潍城区望留街道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方案不包括居民住宅及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32.8752万元,由潍城区财政局拨付到官家庄村民委员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潍城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5.1368万元,由潍城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潍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望留街道办事处、官家庄村民委员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特此公示。
联系人:高桂珍、王秀红;联系电话:0536-2109091。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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