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阳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0 16:24:26来源:海阳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107
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海阳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海阳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84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烟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新农村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加快我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步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村文明行动和脱贫攻坚工程等相结合,与发展全域旅游、生态旅游和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统一,实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资源的有机串联和全面提升,实现乡村旅游从“卖产品”向“卖文化、卖服务、卖情怀”的转变,实现乡村旅游从点线单一模式向“多点开花”全方位发展的转变,促进农村发展、农业转型、农民增收,将海阳打造成为青烟威“周末旅游天堂”。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实施“旅游+”“+旅游”工程,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力和融合能力,挖掘农业、农村各类资源向旅游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业态,拉长乡村旅游产业链,增加旅游供给。
二是坚持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优先支持资源条件好的乡镇集群连片发展乡村旅游,打造主题突出、要素完善、功能丰富的乡村旅游精品品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乡村旅游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三是坚持保护农民主体地位。正确处理农民主体与市场化发展的关系,通过乡村旅游提档升级,让农民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主体和最大受益者。
四是坚持让游客满意。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行旅游标准化、个性化、细微化服务,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为游客创造安全、便捷、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三)任务目标
到2020年,乡村旅游消费总额达到24亿元,直接和间接吸纳2万农民就业。以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领,实施乡村旅游规模化工程、精品工程、效益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末,初步打造2-3个乡村旅游集群片区和1个旅游小镇,发展一批星级餐馆、精品民宿、精品节庆活动,力争我市乡村旅游规模不断壮大、业态更加丰富、品质不断提升、效益显著增强,成为省内知名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统筹指导
依据《海阳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和《海阳市重点镇、重点乡村旅游概念性规划》等旅游行业规划为指导,精心打造“两河连两路”的“口”字型大旅游格局。以白沙河、留格庄河为东西边线,以滨海路旅游游憩带、民俗路民俗观光带为南北边线,构建“口”字型大旅游格局,以“口”字型区域为重点,串联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景点、乡村特色田园,辐射带动四周发展,实现“全域景区化、景区一体化”全面发展,形成点线面融合的大旅游格局,为游客提供“亲海亲山亲河、亲子康养运动”的旅游新体验。鼓励有条件有资源的镇区街道结合本地资源优势编制《乡村旅游集群片区规划》、《乡村旅游特色小镇规划》和《乡村旅游特色村规划》等,要做好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规划、消防规划等的衔接,搞好与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的融合,以此引领乡村旅游布局发展。
(二)加快规模经营发展
一是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依托我市旅游资源,鼓励建立乡村旅游协会、联盟、公司、合作社等乡村旅游运营管理模式,通过牵头引领打造相对集中、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拥有核心吸引物与综合竞争力的乡村旅游项目。
二是推进集群片区发展。重点打造:以行村镇赵疃、文山后、项家等村为重点的地雷战遗址红色文化集群片区;以辛安镇南邵家、徐家、吕家等村为重点的渔家文化集群片区;以盘石店镇缪家、大庄、仙人盆等村为重点的胶东精品民俗集群片区;以朱吴镇九岭夼、丁家夼、山中涧等村为重点的红樱桃民俗文化集群片区;以郭城镇战场泊、山东、西古现等村为重点的传统村落文化集群片区,通过持续打造形成不同主题各有特色的乡村旅游集群片区。
三是突出重点培育精品。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以打造“四季宜游”为目标,把乡村旅游与农特产品销售有机结合,通过精心培育“赏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秧歌节、农事节”等品牌节庆活动,以旅游结缘、以花果茶为媒、以节会友,促销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业、果业、林业、畜牧、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配合联动,培育精品采摘园、生态园。重点指导朱吴红樱桃民俗旅游区、辛安紫深桑葚采摘园、盘石桑葚采摘园、发城黄金谷、里店蓝波湾大樱桃采摘园、方圆生态园、东村仙人峪生态园的发展;培育以锦源生态园、留格步鹤山、丹露春、盘石缪家四大茶园为载体的海阳绿茶休闲观光体验产品;打造旭耕农场、程淏畜牧休闲示范园、云创新农等新业态农业旅游产品;通过餐饮、住宿、停车场等设施的不断完善,形成产品众多、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系列精品农业旅游项目,以点带面串点成线多点开花,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三)大力实施“+旅游”战略
各相关部门要依托自身优势资源,深入实施“+旅游”战略,合力建设乡村旅游精品项目。留格庄镇、行村镇、方圆街道、东村街道和水利部门要抓好留格庄河、白沙河、东村河的综合治理,尤其是要着力解决好东村河污水治理问题,把东村河沿岸打造成为自然生态带、公共景观带、综合交通带、现代产业带、宜居城市带,实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三生三美”融合发展格局,推动水利风景带的改造与提升,建设一批水利风景区;农业部门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各类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和规模化基地提档升级,拓展观光采摘、休闲体验、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功能,打造一批齐鲁美丽田园和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园区;林业部门整合利用林业资源,推进创建国家A级景区或生态示范园区;体育部门加快推进山地露营、垂钓、低空飞行、滑雪等户外健身休闲基地建设,打造品牌体育赛事;渔业部门负责建设海洋牧场、休闲渔业垂钓基地;住建、经贸、旅游部门按照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标准或3A级以上景区标准,推动海阳毛衫小镇、辛安海织小镇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丰富旅游业态,打造旅游小镇。
(四)丰富提升文化内涵
加强对郭城镇战场泊等省级传统村落的保护性开发,推出一批传统村落度假村、精品民宿;依托海阳大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培育一批“非遗”文化体验村;依托红色历史文化资源,融入现代科技,打造以“地雷战”为重点的红色旅游村;挖掘农耕文化资源,利用农民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出一批体现海阳特色的文化生态博物馆、慢生活村落,打造一批乡村大集等精品乡村文化活动;持续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相统筹,认真落实乡村记忆工程,保持原汁原味的乡村符号,注重地方传统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展示。定期开展“文化下乡”活动,组织作家、画家、文艺工作者、非遗项目传承人等在乡村旅游景点区设点展演和传技。在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的同时,要进一步深入挖掘海阳特色的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内涵,把海阳人代代传承积淀下来的“忠厚仁义、古道热肠、淳朴善良”优良品质得以提炼、得以发扬、得以传播,成为乡村旅游发展叫得响的一张名片。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旅游大环境。旅游、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巩固提升“改厨改厕”成果,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到卫生整洁、标识清晰、生熟分开,到2018年年底前集群片区的乡村旅游厕所要达到国家三星级标准。交通部门积极改善乡村旅游道路交通条件,负责抓好交通主干道以及城市客运与乡村旅游点的道路连接,重点片区旅游交通条件要达到四级以上公路标准,设置完善省道、县道、乡道的旅游交通标识。住建部门围绕环城市游憩带和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编制乡村旅游绿道建设规划,到2018年年底前初步建成部分生态、骑行绿道。环保部门负责乡村环境的监管工作。乡村旅游集群片区要配套完善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集中处理。旅游、住建、国土部门共同推动乡村旅游咨询、集散体系和停车场建设。旅游、通信管理部门共同推进智慧乡村旅游工程,加快推进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乡村旅游强镇、村、点要实现移动数据网络、电子讲解等功能覆盖。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将政策资金向旅游扶贫重点村集中,共同做好旅游扶贫工作。
(六)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
积极推动农林牧渔等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鼓励开发具有观赏性、艺术性、实用性和具有地方特点的乡村旅游商品。深入挖掘海阳毛衫辛安针织、草编、剪纸、景泰蓝和网纹瓜、白黄瓜、草莓、绿茶、海鲜等地方特产,大力发展集民俗、乡土、时尚于一体的乡村旅游商品,延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链。农业、渔业部门要做精做细地方特色农、渔产品品质和包装,积极开展农、渔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等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旅游商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供销、商务等部门要加快乡村旅游购物网点建设,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在邻近的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游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展台,支持有条件的村建设乡村旅游淘宝村。整合全市丰富的旅游商品,线上线下联动,打造“海阳礼物”旅游商品品牌。到2020年,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和乡村旅游电商示范村。
(七)强化营销推介宣传
市主流媒体要把乡村旅游纳入公益宣传,开设乡村旅游专题专栏,深入挖掘海阳文化乡村特色,讲好海阳故事,给乡村旅游产品、农特旅游商品打上鲜明的文化烙印,让产品有故事、有情怀、有温度。宣传、体育、文广新、商务、农业、渔业、旅游等部门要围绕给游客“讲好故事、感受情怀、体验温度”打造主题品牌,并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视频等各种宣传营销模式,推介营销乡村旅游产品,打造“海阳乡村旅游”品牌。配合省、烟台市旅游部门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千万市民游乡村”和“烟台人游烟台”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构建“三级联动”的乡村旅游管理体系。市政府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抓好本行业涉及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工作,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和经验推广,对列入省级的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指导与扶持。各镇(区)街道要重点抓好本镇区街道乡村旅游提档升级的组织领导,整合资源,抓好落实。重点镇、村要明确专门机构或得力工作人员负责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加大财政投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资金等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乡村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旅游精品项目打造、乡村旅游点规划策划编制、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乡村旅游宣传推广等,视财力增长和支出结构调整情况逐步增加。对符合财政补助范围的乡村旅游公益性项目,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对重大乡村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乡村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加大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乡村旅游贷、旅游扶贫担保等金融创新产品,推动金融机构面向乡村旅游经营业户的小额信贷业务;支持各类融资担保公司为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鼓励通过农村产权抵押和门票质押等方式获得融资,拓宽乡村旅游企业融资渠道。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乡村旅游连片开发和旅游扶贫项目给予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在乡村旅游集聚地区优先布设ATM机,提供POS消费终端等电子化结算服务。
3.优化土地利用政策。国土部门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支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会同海洋与渔业部门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法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从事与旅游相关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支持有条件的镇村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支持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建设旅游设施。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户,实行用电、用水与农村同价。
4.积极支持社会投资。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兴办各种旅游开发性企业和实体;鼓励农民集资入股或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取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投资开发;鼓励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已出台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人口市民化进程、培育特色产业小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扶贫攻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让参与开发建设的乡村旅游点、精品民宿、农家乐、开心农场等经营主体和乡村旅游商品生产、设计、经营单位,平等享受更多的政策扶持。同时,要积极清理乱收费和不合理收费行为,减轻乡村旅游企业和经营者负担。在证照办理上,给予优先办理相关证照,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证速度,符合政策的可降低收费标准。
(三)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推荐一批热爱旅游、有开拓精神的干部充实到镇区街道、村旅游管理岗位。加强规划策划、管理运营、宣传营销专业队伍建设,实施“送智下乡”工程,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旅游点进行对口指导。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乡村进行旅游创业、就业。妇联组织参加省“四个一百”示范性培训活动,培训一批乡村旅游企业(经营户)负责人、乡村旅游妇女厨艺师、手工艺技师、电商创业带头人。实施乡村旅游培训工程,配合省级、市级抓好乡村旅游带头人、具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部门经理的培训,每年分批组织乡村旅游带头人赴国(境)内外开展精准交流。组织镇、企分级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特别是一线接待服务人员的培训,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乡村旅游人员培训一遍。全面推广《山东文明待客100条》待客规范,将细微化、标准化、个性化、人性化服务落实到乡村旅游接待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创新管理服务。财政、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鼓励引导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将服务规范的乡村单位优先纳入会议和公务接待定点单位。公安部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指导民宿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将乡村民宿纳入公安社会住宿登记管理系统。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食品安全监管,结合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引导游客“寻找笑脸就餐”;组织开展旅游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教育部门负责将游学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导和帮助中小学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按照不同年级确定不同的游学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乡村旅游点建立一批职工疗休养基地、青年创客基地、巾帼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工会组织重点引导支持下岗职工到乡村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再就业,指导企事业单位出台相关政策,引导职工到乡村旅游点休闲度假,探索将乡村旅游纳入职工疗休养范围。共青团组织重点引导支持大中学生利用周末、假期到乡村旅游点参加志愿者服务,引导青年学生将乡村旅游作为创业基地,结合乡村旅游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以及文化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旅游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资源整合机制、市场营销机制、政策扶持机制、环境保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考核机制。加强旅游培训基地建设,与旅游职业学院(校)以及其他专业技术院校建立旅游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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