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桃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0 16:22:19来源:栖霞市桃村镇人民政府阅读量:1077
各村、各单位:
《2020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桃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脱贫攻坚自查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以来各项工作自查评估,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和桃村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对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梳理自查,科学评估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系统总结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质量标准。聚焦脱贫质量,严格规范自查程序和评估标准,全面核查,精准评估,做到致贫原因、脱贫措施、脱贫成效和基础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自查评估作为查漏补缺的有效途径,全面查找尚未彻底解决的问题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边查边改、立改实改,以问题整改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坚持目标导向。瞄准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核心目标,兼顾其他各项重点任务,确保全面小康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坚持全面评估。既盯紧重点区域和重点政策,又涵盖一般区域和面上工作,既总结成效,又梳理过程,做到政策内容、工作环节全覆盖。
三、自查评估依据
1.《栖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栖政发〔2017〕15号)
2.《关于实施扶贫工作重点镇村集中攻坚的意见》(栖办发〔2018〕13号)
3.《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栖发〔2018〕24号)
4.《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共桃村镇委桃村镇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栖扶贫组发〔2019〕11号)
5.《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加快扶贫工作重点村乡村振兴步伐的实施意见》(栖扶贫组发〔2019〕14号)
6.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7.栖霞市扶贫办、市直有关部门出台的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性文件。
四、自查评估实施主体及对象
(一)实施主体
镇党委、镇政府(由镇扶贫办组织实施)。
(二)自查评估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人口;
2.烟台市级扶贫工作重点村。
3.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及利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
五、自查评估内容
(一)责任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我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省、烟台市、桃村镇脱贫攻坚部署情况;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落实情况;行业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
(二)脱贫质量。重点自查评估各村坚持目标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情况;贯彻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情况。主要包括: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烟台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帮扶成效、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落实情况。
(三)“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问题排查整改情况。主要包括:1.教育扶贫政策:重点评估学习教育到大学教育各项资助、减免政策落实情况;2.健康和医保扶贫政策:重点评估“先诊疗、后付费”、慢性病签约服务、医疗机构减免等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等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3.住房安全保障政策:重点评估住房安全保障达标,C级、D级危房改造和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情况;4.饮水安全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障率全部基本达标或达标情况。
(四)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利用其他财政资金实施的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产确权、项目运行、项目收益管理等情况;脱贫攻坚以来扶贫资金投入和拨付、公告执行、监管等情况;市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情况。
(五)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扶贫政策推进情况。主要包括:1.兜底保障政策:重点评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情况;2.残疾人政策:重点评估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发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落实情况;3.就业扶贫政策:重点评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公益性岗位情况;4.金融扶贫政策:重点评估扶贫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发放,贷款项目发挥良好帮扶带动和增收作用情况;5.其他行业扶贫政策:重点评估驻村帮扶、生态扶贫、文化和旅游扶贫、科技扶贫、“百企帮百村”脱贫攻坚行动、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贫困群众信息化建设、希望小学捐建和“金晖助老”青春扶贫、贫困妇女脱贫帮扶等政策落实情况。
(六)社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自查评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扶贫工作情况;消费扶贫开展等情况。
(七)扶贫工作群众满意度。重点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对帮扶责任人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八)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重点自查评估扶贫干部作风建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情况。
六、自查评估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自查评估,全方位查找存在问题,综合评估工作成效。
根据自查评估依据,围绕自查评估内容,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省和烟台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逐村逐户逐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各项目标完成情况。逐人逐户评估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政策落实达标情况,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对扶贫项目管理和扶贫资金使用进行拉网式自查,全面评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4月6日前将自查评估方案正式文件报市扶贫办,4月25日前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年,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做好自查评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自查评估工作,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脱贫攻坚评估验收,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科学谋划推进。要立足实际,根据评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程序步骤、进度安排和纪律要求,强化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并解决自查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自查评估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严格程序标准。要严格标准要求,做到内容一项不缺、环节一个不少。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分阶段全面完成自查评估,4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上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要针对自查评估要求,坚持即查即改的原则,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脱贫成效,力争烟台市5月6日至16日到县市区抽查评估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四)严明纪律要求。要坚持质量优先,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评估工作。要坚决杜绝大呼隆、走过场,严禁降标准、打折扣,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不担当、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确保自查评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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