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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山临江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补贴发放标准怎么计算?

2021-05-20 10:42:34来源:临江市人民政府阅读量:1381

2020年7月31日,吉林省白山市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江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21号)。那么,临江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对象是谁?补贴范围包括哪些?补贴发放标准怎么计算?补贴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临江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根据国家精神及《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吉财粮〔2020〕4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保证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保持玉米和大豆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巩固玉米和大豆收储制度改革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玉米和大豆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对玉米、大豆生产者发放一定补贴。

2.统一标准、保障收益。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可获得补贴当年度全市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基期面积,确定统一补贴标准。可获得补贴的基期面积为省确定的临江市2018年统计玉米播种面积及2019年统计大豆播种面积,基期面积2020-2022年保持不变。

3.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补贴对象无异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对象为临江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非农民合法承包者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大豆种植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

(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市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对未经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国家及省市明确退耕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上的种植面积,虚报的种植面积,不享受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三)补贴发放标准。根据汇总后合法种植面积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合法种植面积在基期面积范围内的,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和当年玉米、大豆合法种植面积,测算并确定每亩补贴标准;如合法种植面积超过基期面积,按照公式折算后,进行发放,应补贴面积=合法种植面积×(基期面积/合法种植面积),省里确定的临江市玉米基期面积为8.07万亩,大豆基期面积为6.59万亩。

(四)补贴申报程序。补贴资金申报程序按照五步管理法,即分级管理、公示管理、复审管理、汇总管理、抽查管理。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镇作为地块调查主体,负责对辖区内玉米、大豆生产者申报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并将玉米、大豆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面积、地块座落等信息在村屯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各乡镇(街)对辖区内的各村申报的玉米、大豆种植面积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将相关信息在乡镇(街)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全市数据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向市政府报送《临江市专项资金拨付审批单》,市政府同意后再发放补贴。各村屯、乡镇(街)要留存公示榜照片,以备核查。

(五)补贴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局根据玉米、大豆生产方案负责生产者补贴方案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要在补贴资金到位后15日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代发银行,代发银行通过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折通(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大豆生产者。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建立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制度的重大意义,成立临江市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宣传引导,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调度各乡镇(街)按方案要求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包括生产者确认、名单公示,实际种植面积统计汇总资料,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

2.市统计局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做好玉米、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统计调查及抽查核实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拟定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补贴资金测算拨付、补贴资金发放及指导等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入市,防止出现“坏粮”和“卖粮难”现象。

5.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补贴政策的跟踪评估和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加强资金监管。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的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禁止集体代领“一折通”、“一卡通”,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对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多报、瞒报、虚报等违规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对涉嫌或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三)加大政策宣传。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方法,以及干部走村入户等宣传方式,使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广泛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掌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兑付等政策要点,赢得广大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7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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