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东丰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2021-05-14 11:09:05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阅读量:1570
2019年12月28日,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丰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东政发〔2019〕57号)发布。那么,东丰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东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丰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东政发〔2019〕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对《东丰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做如下补充,请认真贯彻落实。
征收集体土地的,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9倍补偿。东丰镇、三合乡共37个村的统一年产值为1.32元/平方米,横道河镇、大阳镇等12个乡镇共192个村的统一年产值为1.28元/平方米。
水田的统一年产值为1.80元/平方米,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8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7倍补偿。
菜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不超过3.50元/平方米,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9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6倍补偿(东丰镇东青村、永青村、青龙村等三个村菜地的安置补助费按25倍计算)。
林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6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所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的19倍补偿。东丰镇、三合乡共37个村的统一年产值为1.32元/平方米,横道河镇、大阳镇等12个乡镇共192个村的统一年产值为1.28元/平方米。
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所在区域旱地征地统一年产值的4倍。
东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8日
>>如有辽源东丰县农村产权交易问题,请咨询辽源东丰县农村产权交易所